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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古籍保护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有关古籍收藏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十三五”时期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古籍保护工作,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经厅领导同意,我厅将于2019年7月至10月,组织开展第二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古籍保护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范围内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以及文化、教育、科研、宗教、民族、文物等系统的古籍收藏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选择申报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或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
二、评审标准和申报程序
依据《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古籍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修订)》(见附件2)执行。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各申报单位按照文化和旅游厅制定的统一格式,向所属市(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交申报流程单(附件1)、申请报告、申报书(附件3/4)、2019-2021年古籍保护计划及其他说明材料(纸质盖章件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由市(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汇总,将纸质盖章件(一式三份)报送至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省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四、联系方式
(一)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联系人:谢竹峰 电话:028-86703762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二)省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王 娟 电话:028-86690866
邮 箱:28465375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2: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古籍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修订)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7月2日
抄送:四川省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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