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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四川文化和旅游厅>机构介绍>内设处室
  • 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6702459 传真:028-86702017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统筹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 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28-86702891 传真:028-86702891

    组织起草有关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重要政策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承担公文的合法性审核。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 规划指导处

    联系电话:028-86702890 传真:028-86702890

    负责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地方制定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指导推动重点区域、目的地、线路的文化和旅游规划。组织协调全省文化和旅游重大活动、重大设施规划。

  • 艺术处

    联系电话:028-86703795 传真:028-86703795

    推动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具有巴蜀文化、地方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以川剧为代表的地方戏曲及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协调全省性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

  • 公共服务处

    联系电话:028-86703762 传真:028-86703762

    推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承担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推动群众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等工作。推动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 科技教育处

    联系电话:028-86702136 传真:028-86702136

    推动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文化和旅游高等学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培训工作。负责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备案管理。

  •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联系电话:028-86703713 传真:028-86703713

    组织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和产品开发。

  • 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28-86752422 传真:028-86752422

    拟订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开发及投融资项目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及基地建设。

  • 资源开发处

    联系电话:028-86703790 传真:028-86703790

    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评价和信息发布。推进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指导全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负责全省国家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生态旅游发展。

  • 市场管理处(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28-86702833 传真:028-86702833

    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文化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文化和旅游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综合执法监督局

    联系电话:028-86702291 传真:028-86702291

    拟订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文化市场领域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文化市场领域全省性、跨区域重大案件的督办查处和组织协调,承担省级执法事项以及“扫黄打非”有关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组织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承担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督办文化市场举报投诉。

  • 宣传推广处

    联系电话:028-86702632 传真:028-86702632

    负责组织全省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秀作品与优质资源等宣传工作。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营销体系建设。协调开展文化和旅游国内区域交流合作。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6702331 传真:028-86703716

    承担全省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承担省本级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相关事务。承办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和旅游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负责管理对外及对港澳台大型文化和旅游交流推广活动。

  • 行政审批处(审计处)

    联系电话:028-86703735 传真:028-86703735

    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省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拟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审计工作。按管理权限对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检查、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

  • 财务处

    联系电话:028-86761316 传真:028-86761316

    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指导全省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

  • 人事处

    联系电话:028-86702903 传真:028-86702903

    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相关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专家管理工作。

  •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联系电话:028-86702877 传真:028-86702877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 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028-86702155 传真:028-86702155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