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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人事处   作者:川文旅办发[2020]71号   发布时间:2020-09-01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四川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文旅发[2020]50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为做好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全面发展新局面的意见》《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遴选推荐一批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发挥引领示范和骨干带动作用的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以下简称“乡村文旅能人”),发展壮大乡村文旅人队伍,为乡村文旅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人才支撑。

二、推荐范围条件

(一)推荐范围

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扎根乡村、热爱乡土,长期致力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护传承乡村文化、促进旅游资源开发、繁荣乡村文旅市场,通过发挥一技之长,在促进乡风文明、乡村文旅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等方面引领示范作用的带头人。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扎根乡村、热爱乡土,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四川乡村直接从事文化和旅游相关工作5年以上,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被推荐人选不受年龄、学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

2.其他条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按照实用技能型、文艺创作型、活动组织型、传承保护型、市场经营型及其他等6个类别,分别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实用技能型乡村文旅能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有被社会公认的文化和旅游实用技能,且在当地有重要影响和较高知名度。

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技,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重大贡献。

③在文化和旅游领域总结出先进操作技术并推广运用,取得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④对传统村落、民居或乡村空间布局打造等方面研究贡献突出,并形成成果专著;或在指导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经验并有落地实施成果

⑤熟练掌握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作品获得市(州)级以上奖励,或者本人获得市(州)级以上技能荣誉。

熟练掌握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等文物维修保护专业技能,参与过3市(州)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工程(项目),在文物保护专业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2)文艺创作型乡村文旅能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进行创作,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文艺作品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群众认可度较高,是当地公认的文艺带头人。

文艺创作成果丰硕,近3年应有不少于5件以上作品在乡村服务演出,累计演出不少于50场、观众不少1000人次

创作作品参加过县级及以上文艺展演(巡演)2次以上,或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文艺比赛三等奖以上。

3)活动组织型乡村文旅能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能够运用自己专业技能或组织能力、资源优势,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领当地群众传承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乡村文化旅游活动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②每年牵头组织乡村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等非营利性文化活动(演出)不少于5场次,带动群众参加不少于1000人次。

③推荐对象为县域内文艺演出团队负责人,每年组织所属团队为乡村进行惠民演出不低于30场、观众不少于5000人次。

④长期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国内外展览展示展演活动,对项目宣传传播有较大贡献。

4)传承保护型乡村文旅能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从事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工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研究和保护、传播方面有较大贡献。

②在当地长期从事或配合开展乡村田野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基本建设文物抢救保护工作并发挥较大作用。

国家保护、具有浓郁民族地域特色文艺种类的骨干人才,或从事民间文艺工作的拔尖人才。

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展示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举办非国有博物馆(陈列室、传习所、村史馆等)并向社会开放,或将传统民居、古建筑开辟为参观体验、游览场所,年开放时间超过240天,年接待观众超过5万人次。

5)市场经营型乡村文旅能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通过发展乡村文化和旅游经济,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有效提升农村经济效益,年收入10万元以上,解决直接就业人口10人以上。

利用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扶贫就业工坊、非遗传习所、传习基地等,提升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和推广销售,推动非遗项目向文旅产品转化,并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当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较好示范带动作用。

③推荐对象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负责人,其经营的文旅企业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其他在乡村文化和旅游工作中,业绩特别突出、社会公认度高、发展潜力大,对推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按照《行动方案》和本通知要求,各()文化和旅游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本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推荐工作。

(一)推荐程序

1.(市、区)级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民主推荐、逐级审核等方式,由村“两委”提名、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推荐,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和思想品行关,深入人选周边群众,全面了解人选的思想品行,征求当地组织人事、纪检、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意见;组织相关专家初评,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评审。

2.市(州)级评审。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组建评审委员会,采取组织推荐和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县(市、区)推荐的乡村文旅能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文化和旅游厅审核。

3.省级统筹。文化和旅游厅建立四川省乡村文旅能人库,对乡村文旅能人进行审核确认,统筹管理

(二)推荐要求

1.信息录入。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各乡(镇)申报人情况初审后,依托智游天府平台“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具体流程详见补充通知),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对各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录入信息时,申报人提供的相关附件资料扫描成PDF格式一并上传。信息录入平台路径等相关信息另行通知。

2.资料报送。由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收集汇总各地申报纸质申报资料,对评审合格对象相关资料寄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报送资料含:

1推荐报告1份。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候选人公示情况、推荐意见,以及落实《行动方案》的情况等。

2四川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推荐一览表一式3份

3四川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推荐表一式3份。附件资料包括:

①附件资料目录;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个人主要业绩成果证明资料;

④所获奖项(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⑤社会兼职证明资料

4)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

相关表格及补充通知到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lt.sc.gov.cn纸质资料A3纸打印。推荐报告、信息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均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高度重视乡村文旅能人推荐工作,紧密结合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队伍实际,将本地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发挥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德才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的能人遴选出来。

(二)严格程序标准要坚持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引领带动、群众公认,坚持优中选优、民主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推荐程序,确保人选质量。

(三)坚持统筹兼顾。要将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推荐出来,要兼顾文化和旅游,突出文旅融合,注重社会效益。

(四)从严纪律要求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选如实填写申报资料,确保推荐资料(包括附件)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等。

(五)注重工作时效务实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推荐工作。9月20前,完成系统推荐人选电子信息录入审核工作;9月30日前,完成推荐人选纸质资料寄送,寄送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王建能电话: (028) 86702879(兼传真)

2.资料报送

报送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汪军

电话: (028) 86702879(兼传真)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推荐一览表

附件2:四川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推荐表

附件3: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征求意见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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