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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逸游”线路产品评选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拟对“安逸游”线路产品评选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确定服务提供方,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比选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搭建我省“安逸游”线路产品展示及溯源平台,从源头规范旅游线路产品,让游客“所见即所游”。推动我省旅行社以线路产品质量把控,将服务质量落实到产品中去,引入游客评价机制,让消费者参与线路产品的评价。
(二)将诚信及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安逸游”线路产品评选中,进一步健全我省旅行社信用体系建设,共同推动旅游服务质量新提升。
(三)项目内容:制定“安逸游”品质旅游线路评选标准。开展“安逸游”品质旅游线路产品评选活动,完成10条“安逸游”品质旅游线路产品评选工作。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预算为人民币112500元。(最高限价:1125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比选。)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资格预审
(一)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18:00前到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青莲上街2号)10楼1028室提交资格预审材料。资格预审材料包括:
(1)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
(5)税务登记证。
注:(2)(4)(5)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
(6)参与比选的公司及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以上(1)至(5)项必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二)资格预审通过后我厅将通知比选申请单位领取比选文件。
四、比选流程
(一)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需编制比选申请书,于2024年12月2日9:30前提交到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青莲上街2号)10楼1028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申请书包括:
(1)申请书目录。
(2)参与比选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参选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项目承办人简历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纳税证明、社保缴纳凭证或承诺函)。
(3)报价,包括:项目实施费用明细;明细。
(4)详细方案,包括:工作(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分阶段实施计划);人员支持和服务内容承诺书;近几年在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有同等证明力的文件)。
(二)我厅将组成比选评审组,由比选评审组根据参选单位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于比选会结束(1个工作日)后公布。
(三)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2024年12月2日10:00
评审地点: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青莲上街2号)1001会议室。
五、参与比选单位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将申请书装订成册和密封,形成一套文件后递交。
(四)申请书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代理申请书应准备正本壹套,副本贰套,每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六)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参与比选会方为有效。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申请书逾期送达。
(八)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将通过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通知。
六、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选人: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莲上街2号10楼1028室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0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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