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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对部分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和项目存续状况开展检查评估项目的比选公告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拟对“对部分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和存续状况开展检查评估”项目进行比选确定服务提供方,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本次比选工作的任务是选定“对部分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和存续状况开展检查评估”项目服务提供方。
(二)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2023年10月—11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项目资金:财政资金,费用预算18万元。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三年来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近五年以内没有不良实施记录(如违约、重大责任事故等)。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比选资格预审
(一)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12:00前到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青莲上街2号)12楼1218室提交资格预审材料。资格预审材料包括:
1.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
5.税务登记证;
6.参与比选的公司及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注:以上1—5项必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2、4、5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
(二)资格预审通过后我厅将电话通知比选申请单位领取比选文件。
四、比选流程
(一)提交比选申请书。于2023年10月7日18:00前提交到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青莲上街2号)12楼1220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申请书包括:
1.申请书目录;
2.参与比选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参选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项目承办人简历表。
3.报价,包括:项目实施费用明细;其他费用明细。
4.详细方案,包括:工作(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分阶段实施计划);人员支持和服务内容承诺书;近几年在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有同等证明力的文件)。
(二)召开比选会。我厅将组成比选评审组,由比选评审组根据参选单位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于比选会结束后公布。
3.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时(如有调整,请关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网站)
评审地点: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青莲上街2号)1001室
五、参与比选单位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将申请书装订成册和密封,形成一套文件后递交。
(四)申请书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代理申请书应准备正本壹套,副本贰套,每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六)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参与比选会方为有效。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申请书逾期送达;
(八)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将通过文化和旅游厅政府网站通知。
六、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选人: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莲上街2号12楼1220室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03710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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