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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参加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督导会议

信息来源:   作者:艺术处   发布时间:2021-04-01

3月31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视频方式召开资助项目实施督导会议。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雒树刚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秘书长李群同志主持会议。管理中心主任雷喜宁对资助项目接受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审计抽查、往年度资助项目实施梳理排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王琼同志,四川音乐学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艺术处、财务处等单位(处室)有关负责同志在文旅厅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符合“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资助项目实施情况总体是好的。同时,通过内外部监督检查,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在2020年度资助项目审计抽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存在采购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个别科目支出超限额、财务管理不规范、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些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一些项目实施严重超期、久拖不结等,表明资助项目主体实施项目的精品意识需要增强、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


雒树刚同志指出,国家艺术基金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文艺工作的各项部署,着力推出精品力作,着力推出优秀人才。雒树刚就资助项目实施督导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切实做好审计抽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认真抓好资助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大实施监督工作力度,完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三是科学谋划好“十四五”时期资助管理工作,深化资助体系、资助方式、管理方式、成果运用改革。四是进一步强化地方工作体系建设,在全国范围建立健全艺术基金长效运行机制。

李群同志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意见。他要求,各地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履职尽责,把报好项目、做好项目、用好资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来。要树立精品意识,切实严把政治导向关、价值导向关、艺术水平关,把质量视为生命线。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对照通报问题,开展自我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堵塞风险漏洞。各方要积极对接,加强协作,切实提高项目实施保障能力和实施水平,以精品项目实施迎接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会后,王琼同志召集分会场参会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督导视频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对标对表,深入学习,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要第一时间转发传达会议精神,提醒各地、各单位务必在今后的申报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等规定要求,坚决克服“重申报、轻执行”的现象。二是要对本次会议通报审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强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等过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严谨规范推进。三是要强化整改,刚性落实《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协助联络本省部分资助项目推进实施的函》要求,专人跟进、无缝对接开展未结项申报主体问题纠正工作,督促其倒排工期、抢抓进度,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结项工作。四是要高度重视艺术基金申报及运用工作,珍惜基金、用好基金、用活基金,加强宣传推广,切实发挥艺术基金在扶持艺术创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营造精品力作不断涌现、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文化创造活力不断迸发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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