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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0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25
省政府督查室:
我厅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的办理要求,针对省人大代表马红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建议,专门成立分管厅领导牵头主抓、相关部门具体承办的工作小组,负责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期间,我厅相关部门前往广元、成都、南充等地调研了解乡村文化建设情况,拟制了对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0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的函,并当面向马红代表进行了反馈,现将答复意见随文报送。
附件: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
次会议第406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月25日
附件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对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406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马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乡村文化制度建设有关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以“业兴、家富、人和、村美”为目标,深入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和文化传承“五大行动”,全省乡村文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乡村文化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5〕39号)、《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川办发〔2016〕90号)、《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6〕4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7〕15号)、《关于实施“千村文化扶贫行动”的通知》(川宣电〔2017〕21号)、《“文化扶贫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川宣通〔2017〕9号)、《四川省“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川文办发〔2017〕5号)、《四川省戏曲进乡村工作实施方案》(川文办发〔2017〕474号)、《四川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川文办发〔2018〕20号)、《关于开展乡村文化振兴试点的实施意见》(川文办发〔2018〕320号)等文件,制定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考核评价等政策,通过制度建设保障乡村文化有效运转;积极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项目)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创建,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区3个、示范项目6个,省级示范县7个。
(二)乡村文化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全省共有综合文化站4578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4万余个,文化共享基层点5.2万个,“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农民工文化驿站”等新兴文化阵地加快建设,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站点全国最多。
(三)乡村文化内容供给逐渐丰富。“十三五”以来,我省年均下达资金3680万元用于采购文艺下乡演出项目,全省年均送文化下乡1.1万场次。持续举办四川省农民艺术节、少数民族艺术节等活动,带动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创作演出了话剧《高腔》、川剧《燕归》、小品《山村喜事》等一大批反映农村历史变迁、乡风乡俗建设等“三农”题材文艺节目,深受群众欢迎。
二、我省乡村文化振兴和优秀乡村文化传承与保护方面的基本情况
(一)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城市以外的乡村地区传统文化氛围浓厚,非遗资源丰富,是实施非遗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重点。我们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以创新实践为核心,推动制定《四川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实施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以广大乡村为主阵地,系统推进非遗保护工作。2018年,中央财政在我省投入资金3044万元,省级财政投入非遗保护专项资金1555万元,并另外投入2000万元实施100名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5岁以上)抢救性记录。经费安排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着力推进优秀乡村文化保护传承。
(二)夯实保护传承工作基础。加强非遗名录体系建设,目前,全省已有7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项目,国家级非遗项目139项、代表性传承人107人,省级非遗项目611项、代表性传承人764人,这些非遗项目大部分来自乡村地区,构成了优秀乡村文化保护传承的骨干体系。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实施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会同省内外研培高校举办了彝族服饰、藏族唐卡、道明竹编、织绣、金属锻造、年画等各项培训,提高了非遗传承人的传承实践能力,通过发挥传承人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了乡村文化在群众中的传播和普及。加快实施抢救性记录,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持续推进,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全面展开。
(三)实施传统工艺振兴和“非遗+扶贫”。推荐我省23个国家级非遗项目入选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制定出台了《四川省传统工艺振兴实施计划》。推动设立了文化和旅游部支持的中央美术学院驻四川成都(道明镇)、唯品会驻四川凉山传统工艺工作站,我省成为唯一设有2个文化和旅游部支持的传统工艺工作站的省份。制定下发了《四川省文化厅关于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艺术民间工艺保护传承创新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2018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提升点、“师带徒”点项目的通知》,推动以凉山州为重点的深度贫困地区“非遗+扶贫”工作。在凉山、甘孜、阿坝、乐山等深度贫困地区规划布局传统工艺提升点、“师带徒”点项目10个,在凉山州设立9个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带动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增收。
(四)推动乡村文化传承创新融合发展。以彝族火把节、羌年等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为重点,持续打造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民俗和传统节庆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以非遗刺绣、年画、竹编、陶艺等为主要特色的传统乡镇、传统村落,支持开展非遗小镇、非遗特色乡村建设。推动年画、舞龙舞狮等传统习俗重回春节,不断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精心谋划、周密组织了1300多场文化和旅游惠民活动,营造的深厚文化氛围推动实现了文旅融合开门红。春节期间,我省接待游客人次和总收入均居全国第一位,文旅融合发展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彝族火把节、羌年已经成为知名文化和旅游品牌。道明镇竹艺村以挖掘提炼竹文化内涵,现已成为远近闻名的网红村。
(五)推动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持续加强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壮大保护传承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组织羌绣、传统服饰非遗项目传承人参加省内外高校举办的研习培训,举办区域内文化交流合作非遗培训班及羌族口传史诗培训班,组织羌绣、平武剪纸、跳曹盖、平武虎牙藏族斗牦牛等羌区非遗项目传承培训等。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传习活动,助力乡村文化保护和精准扶贫。在成都邛崃临邛文博创意产业园区、夹关镇、南宝山镇成立了“藏羌织绣传习所”,在乐山夹江四川省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园区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北川通过发展传统草编产业,对留守妇女、下岗工人、残疾人等开展精准扶贫技能培训,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目前,成功举办了两届四川省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成果展暨羌历年庆祝活动,为羌区百姓营造了欢快、祥和、热闹的羌历年氛围,探索了一条具有四川特色的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新路子,实现了保护区“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
(六)融合多种手段加大宣传传播力度。利用两年一届的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推动我省非遗在国内外的交流传播,展示非遗保护的先进理念和优秀乡村文化等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以广大乡村为主要舞台,会同各级文化部门组织开展了“四川民间民俗舞台艺术精品荟萃演出”、“南宝山羌族聚集区非遗保护成果展”等数百项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参与人数达百余万人。组织道明竹编、泸州油纸伞等传统工艺项目和传承人多次参加国内外重大博览会,推动四川非遗走出去,在世界舞台精彩亮相。加大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微信、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独特优势,创新传播渠道,丰富传播手段,增强了四川文化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吸引力。
(七)大力培育保护传承后备力量。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大力推动教育部门把具有代表性的非遗项目纳入中小学校本课程,在民族地区中小学校因地制宜建立非遗小讲堂和非遗传习所,广泛开展民族语言、传统工艺、民间文学等教学活动。在四川大学、西南民族学院和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等院校开设相关非遗专业。每年举办四川省第四届中小学川剧传习普及展演,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及羌历年等少数民族传统节庆,组织非遗进校园展演展示,激发了广大青少年学生了解和传承非遗热情,培训了后备力量。
三、存在问题
(一)农村“空心化”“老龄化”日益突出。随着城镇化不断推进,互联网、外来文化的巨大影响,优秀乡村文化受到了强烈冲击,传统的价值观念正在逐步发生改变,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存在与时代脱节、无人传承、活力不足、创新困难等问题。村落内部生活空间不合理、建筑结构密集紧凑、古建筑年久失修、基础设施条件差等问题,与现代人的生活方式格格不入。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乡村青壮年原住民大量涌入城市,导致乡村土地大规模荒芜,原有的生产生活格局遭到了破坏,民居败落,传统建筑年久失修,传统技艺濒临失传,传统的农耕生活方式和历史悠远的民俗文化正逐渐消失。
(二)乡村历史风貌受到威胁。在基本建设进程的发展和旧村改造活动逐渐兴盛的背景之下,乡村历史风貌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随着村民对周边环境优化、居住条件舒适性和居住空间合理性需求的不断增大,对乡村传统建筑的空间布局和结构外形进行改造,修造与古建筑原有的空间结构和建筑风格毫不匹配的新建筑,新建基础配套设施。这些旧村改造活动对乡村自然环境、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造成了较大威胁。
(三)老村与新村建设矛盾突显。一是为了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国土等有关部门大规模推动农村人口集中居住政策,新区建成后,大量农村人口脱离原有林盘院落,改变了传统的居住空间及其所支撑的生活方式以及村落传统文化的延续,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新村与老村建设的矛盾。二是在建设新集中居住区的同时采取“拆一补一”政策,对原有传统建筑进行拆除,造成了大量传统民居的迅速消失。三是不合理商业开发。相关职能部门在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分配问题上,始终没有统一的指导标准,加上缺乏合理规划,使乡村的生态人文资源逐渐商业化。
(四)缺乏先进的保护理念。一是地方政府部门对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专注度不够,往往会秉承“重建设,轻保护”的错误理念,地方政府单纯地注重本村眼前的经济发展,忽略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也会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促进作用。二是原住民保护意识和观念落后,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缺乏群众基础。三是文化工作人才匮乏、专业水平不足,保护理念和工作方法有待提高,导致在村内古建修缮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出现一些破坏乡村原有风貌的不可逆转的后果。
(五)缺乏健全的管理机制。乡村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存在政出多门的情况,涉及建设、文物、旅游、环保、宗教等部门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加上乡村民居和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权和实际使用权情况复杂,管理部门权责不对称、不明晰,管理权分散混乱的问题,导致地方和部门、政府及群众利益较为冲突,无法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目前没有落实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人负责,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欠缺,导致在村镇文物工作的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无效率性,甚至出现保护与开发相冲突的情况。在法规依据方面,目前除《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关于切实加强传统村镇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以外,乡村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利用还没有具体明确和相对健全的地方性法规体系。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
(一)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联合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研究制定四川省乡村文化振兴方案,推进实施乡村文化惠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制定印发《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拟制四川省“非遗+扶贫”实施办法、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持续提升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研究制定四川省旅游景区文旅融合实施办法,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提升景区文化品牌。
(二)开展文化旅游资源调查摸底。结合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大普查,有针对性地对优秀乡村文化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展深入、系统、客观的调查,系统梳理其历史发展脉络,摸清项目的存续状态、生存环境、传承人员、传承情况和存在问题,制定项目保护规划,选取有代表性的项目制定文旅融合发展计划。
(三)推进传统工艺振兴和“非遗+扶贫”。公布第一批四川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指导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对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持续引入高校、企业和相关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大力推进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以传统工艺为重点推进“非遗+扶贫”工作,在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建设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四)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依托省内外高校,实施年度研培计划,成建制组织深度贫困地区传承人开展研培。进一步发挥传承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优秀乡村文化得到更广泛的传承和传播。
(五)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持续加强四川省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在阿坝州组织第三届四川省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成果展暨羌历年庆祝活动。推动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支持设立各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促进保护区与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相融合,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六)加快推进抢救性记录。高标准完成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持续推进全省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督导,加大成果运用。加快推进非遗数据库建设。
(七)加大乡村文化的保护利用力度。强化对乡村各级文保单位、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的保护管理工作,对尚存的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对其历史文化价值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估认定和分类,并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收集、保存有关资料。同时加强文物建筑维修和环境风貌整治,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保护措施,积极开展文化遗产相关保护法规的宣传,建立和完善县、镇、村三级管护网络,避免建设过程中对文化遗产的影响和破坏。
(八)大抓优秀乡村文化助推文旅融合发展。推动四川独特非遗资源禀赋加快向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转化,以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为重点,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民俗、传统节庆等文化旅游品牌,推动传统节日振兴。支持对传统表演类项目进行挖掘提升,支持曲艺、民族歌舞创作演出一批新剧(节)目,推出川剧新人新作。加大对乡村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引导利用古民居、古遗址、古村落、古街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项目,重点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的文化旅游特色小镇。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打造一批美食村、艺术村、休闲村等特色村,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民俗活动和精品农业体验旅游活动。深入挖掘我省丰富的革命历史文化资源,统筹全省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扶持乡村红色文化旅游开发,打造一批乡村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和精品线路。
(九)加大宣传传播力度。在第七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创新开展“非遗之旅”、“乡村振兴成果展”等活动,加大优秀乡村文化宣传传播力度,展示我省乡村文化振兴理念和成果。利用非遗节10个分会场和各地社区实践活动,深入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传承。继续广泛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四川省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深入乡村、深入人心。广泛开展非遗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等活动,扩大优秀乡村文化影响,增强文化自信。
(十)加强制度设计和精准管理。切实履行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加强文物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管理的组织体系,提高文物保护利用的专业化、知识化水平,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力量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强化绩效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十一)加大对乡村文化建设工作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研究设立乡村文化保护利用专项经费制度,逐步加大对乡村的历史建筑、非遗技艺、公共服务设施的资金投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使财政拨款、银行借贷、土地租让、市场取得、民间捐赠等有机结合,逐步建立保护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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