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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064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21

省人大城环资委:

按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决定,由宜宾市人大代表张兴明提出的《关于支持宜宾打造大竹海世界级文化旅游品牌的建议》(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0649号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被省人大列为2019年重点督办建议,该建议由

我厅主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协办。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三到位”

厅党组高度重视,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落实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作为联系群众、改进工作的有效举措,作为自觉接受批评监督、实现科学民主决策重要途径,列入全厅中心工作。

成立了《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分管领导任组长。召开工作部署会、办理情况分析会,专题研究部署办理工作,研究建议内容,提出办理思路,明确责任分工,将办理工作纳入责任处室绩效考核。

先后2次座谈、2次致函、多次电话与张兴明代表沟通,充分征求、尊重代表意见,做到了意见高度协调统一。积极参加省人大城环资委统一组织的赴宜宾市实地调研,先后3次结合业务工作,全力推进代表建议在项目实施上下功夫,推荐国内大型企业赴宜宾就“大竹海”品牌投资兴业。

二、保证办理质量,实施重点突出、跟踪落实、信息公开“三强化”

为支持宜宾进一步提升在全省文化旅游发展格局中地位,我厅积极争取将建设“大竹海”文化旅游品牌建设列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下一步,我厅和宜宾市建立省市联动推进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大竹海”文化旅游品牌建设。

为支持宜宾创建5A级旅游景区,我厅组织相关机构赴宜宾市,对蜀南竹海、兴文石海等13个4A级旅游景区科学规划建设,我厅将在支持宜宾市创建文化旅游品牌绿色行动,实施景区绿色创建,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文化旅游资源品牌化加大指导力度,争取早日将蜀南竹海、兴文石海、李庄古镇、五粮液等景区建设成为国家级5A级旅游景区。

为支持宜宾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我厅已将宜宾市长宁县、兴文县列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并将从体制机制、政策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秩序与安全、资源与环境、品牌影响、创新示范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

为支持宜宾建设一批天府旅游名县,我厅指导宜宾市长宁县、兴文县、翠屏区成功进入首批天府旅游名县40个候选县,且长宁县成为首批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并在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上授牌。

为支持宜宾市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我厅将积极指导宜宾市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帮助宜宾市摸清资源家底,深化对资源价值和优势的再认识,为科学谋划“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支撑。

三、加强多方协调,坚持密切协作、共同支持、努力提高“三结合”

积极协调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单位参加实地调研,先后2次集体研讨落实《建议》,各部门均形成了书面回复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将帮助宜宾做好文化旅游项目储备工作,并结合国家相关专项要求,筛选符合条件、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专项支持范围。

财政厅将会同省级部门,对宜宾市“大竹海”相关项目,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政策,对符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的积极予以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厕所革命”资金投入、装配厕所技术指导等方面对“大竹海”品牌建设给予支持。

交通运输厅将在国省道为支撑的高品质旅游交通网络建设中,服务宜宾市打造“大竹海”文化旅游品牌;结合“交通+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和正在编制的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指导宜宾市结合旅游产业发展需求,在提升公路服务保障能力、增强景区进入的便利性和行车舒适性的同时,提升沿线景观效果,实现公路景观协调融入自然环境;帮助宜宾市优化路线走向,加强既有路网与旅游公路的衔接,服务全域旅游建设。

此函。

附件: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0649号建议答复的函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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