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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四川省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财务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23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财政部下达四川省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以下简称“旅游发展基金”)768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提升A级旅游景区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宣传推广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制作宣传品,支持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和旅游业产品创新,举办旅游消费促进活动等。

按照年度工作重点和中央资金支持方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财政厅按时分解下达了资金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具体为:A级景区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项目6200万元,四川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城市和街区宣传和打造“AI安逸熊猫”,支持旅游业产品创新项目283万元,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1200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2024年以《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4年文化和旅游领域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4〕95号)下达各市(州)、省级有关单位资金共计768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执行情况。截至自评当日,资金执行数为3146.67万元,执行率40.96%。剩余资金按规定结转至2025年继续实施。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4〕86号)有关规定,根据下达年度绩效目标,并结合我省实际,采用据实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2.下达及时性。在资金分配时限上,严格按照资金分配程序及时报批,及时下达。

3.拨付合规性。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拨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者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使用规范性。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内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者擅自调整等问题,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对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5.执行准确率。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预算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的问题。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要求市(州)、项目单位在收到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分配计划时,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并在下达资金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按照要求及时开展绩效评价。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省与市县严格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认真履行支出责任,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根据相关管理文件和资金绩效要求,较好的完成了剑门关景区提质扩容发展建设项目、唱歌石林国家AAAA级景区旅游厕所和王坪国家AAAA级景区旅游服务(集散)中心改造提升项目等34个点位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项目,完成了四川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城市和街区宣传和“AI安逸熊猫”打造,各市(州)开展了30场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旅游步游道(栈道)、旅游集散中心(服务中心)、旅游厕所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了游客满意度,提升了全省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当地旅游业经济增长和城市旅游形象提升。其中:通过开展文化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搭建集文化展示、旅游体验、商品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进一步展示了地方特色文化、非遗技艺和民俗风情,吸引广大游客和本地群众参与。特别是在全省文旅公服赶大集等活动中,来自省内及重庆、西藏、陕西等地的百余家参展商齐聚一堂,带来500多种特色产品和文创产品,吸引游客纷至沓来,沉浸式感受乡村“烟火气”和风土人情。同时,活动现场还开来了移动直播车,乡村网红达人纷纷走进直播间,为各地精品好物倾力推介,让“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落到实处。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A级旅游景区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项目34个,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30场。旅游景区宣传推广、宣传品制作等项目按照采购流程,于2024年12月完成合同签订,期间与中标公司多次会议商讨,反复修改方案,预计成品制作将于5月底前完成。

(2)质量指标。我省4A、5A级旅游景区数据监测覆盖率超过90%,全国大中城市旅游(成都、泸州、南充)集散中心覆盖率超过95%,4A、5A级旅游景区公共信息服务、引导标识服务覆盖率超过9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通过实施A级景区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项目,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带动周边旅游、餐饮、住宿等相关消费,提升当地旅游总体收入。

(2)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和“赶大集”促消费活动,提升了旅游接待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各地特色文旅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我省12345回复情况,旅游投诉举报办结率达到90%以上,旅游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旅游发展基金均按前期设定目标执行,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资金支付进度偏慢的情况,主要原因为:一是部分高原地区天气寒冷,10月中下旬已处于停工状态,部分活动未达开展条件。二是采购所需时间流程较长,方案与中标公司多次讨论修改,最终确定时间较晚。三是部分项目属于跨年度项目,资金预算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质量、精准监管、强化应用,切实做到提质增效。一是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培训和提升;二是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和科学性,做到预算编制与预算内容相匹配,提高预算金额准确性;三是加快资金分配,督促地方文旅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加强对各地资金执行情况的监管。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实施绩效评价是财政管理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对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和下一年决策提供依据的重要举措。我们将加强对市(州)和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自评的指导、审核和分析工作,适时组织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的复核,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核实、督促整改,并根据绩效自评结果优化资源配置优化资源配置与预算分配,将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单位,从严、从紧控制下年度预算项目和资金安排。自评情况拟于6月30日前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附表:

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

地方主管部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资金使用单位

相关市(州)、文化和旅游厅

资金投入情况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7683

3146.67

40.96%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7683

3146.67

40.96%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4〕86号)相关规定分配资金

下达及时性

严格按照资金分配程序及时报批,及时下达

拨付合规性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使用规范性

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内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执行准确性

严格按照上级下达预算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支持地方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旅游宣传推广,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 消费,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完成了剑门关景区提质扩容发展建设项目、唱歌石林国家AAAA级景区旅游厕所和王坪国家AAAA级景区旅游服务(集散)中心改造提升项目等34个点位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项目,完成了四川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城市和街区宣传和“AI安逸熊猫”打造,各市(州)开展了30场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的A级旅游景区个数

≥24个

34个

宣传推广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城 市和街区个数

≥7个

实施中

旅游景区宣传推广、宣传品制作等项目按照采购流程,于2024年12月完成合同签订,期间与中标公司多次会议商讨,反复修改方案,预计成品制作将于5月底前完成。

宣传品制作数量

≥8000件(册)

实施中

支持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和旅游业产品创 新的项目个数

≥1个

实施中

举办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场次

≥10场

30场

质量指标

A级旅游景区数据监测覆盖率

≧90%

90%

全国大中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覆盖率

95%

95%

景区公共信息服务、引导标识服务覆盖率

95%

9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国内旅游收入增长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增长率

≧5%

5%

红色旅游接待人次增长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旅游投诉举报办结率

≧90%

90%

旅游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9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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