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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艺术节精品剧目展演暨第五届四川文华奖参评剧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直文艺单位,省内相关艺术院校:
四川艺术节作为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保留的我省重点节庆活动,是由省政府主办、文化和旅游厅承办、相关省直部门和市(州)协办的全省最高水平的综合性文化艺术活动。经省政府批准,并报文旅部备案同意,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定于2023年6月至11月在成都举办。
本届艺术节将集中展演包括川剧、曲艺、京剧、其它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歌舞剧、音乐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和主题音乐会歌舞晚会等,并在精品剧目展演参演剧目中开展第五届四川文华奖(剧目大奖、剧目奖、单项奖)的评选。
现就第三届四川艺术节精品剧目展演暨第五届四川文华奖参评剧目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2022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部署,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和优秀人才,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奋力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四川篇章提供精神动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天府演艺集团
三、参演参评剧目
(一)申报范围
第二届四川艺术节(2019年9月30日)以后,省内各地专业艺术团体(含各种所有制专业剧团)和相关艺术院校创作演出且具备合法版权,包括新创、原创、改编、移植的具有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大型舞台剧目,以及主题鲜明的整台艺术作品等,舞台艺术门类不限。参加文华奖评选的剧目原则上在成都集中展演。
(二)申报要求
1.参评作品外省主创主演人员不超2人,主要演员不超2人,鼓励使用本团本院演员。
2.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主创、主演人员参与的作品不得申报,已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和国家文华剧目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本届评奖。
3.各市(州)、厅直文艺单位、省内相关艺术院校申报作品不超2台,并须明确排序。
4.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直文艺单位、省内相关艺术院校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剧目推荐审核工作,严把推荐作品意识形态关,推荐作品涉及革命历史题材、民族宗教题材,须另附市州级以上文旅、民族宗教部门或高校党委宣传部门的审核意见。
5.报送剧目资料包括:
第三届四川艺术节精品剧目展演参演剧目推荐表(附件1)、第五届四川文华奖参评剧目申报表(附件2)。
其中,已创排完成的剧目需提供全剧高清影像光盘(须配字幕,播出版,不带观众的专业级视频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为25,码流不低于8Mbps)、剧本、节目单各3份,电子版的演出单位和主创人员简介、剧照5张(分辨率不低于5184×3456,格式为JPEG)。
未创排完成的剧目需提供定稿剧本及相关的导演阐述、舞美设计图或草图(灯光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服装设计)、音乐小样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寄送材料时,信封须标注“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展评剧目资料”字样并备注填报单位, 资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6月20日,以上材料报送时间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未报不予受理。
本届艺术节参演和参评剧目原则上应统一一致。各地、各单位也可单独推荐剧目参加艺术节精品剧目展演,不参加四川文华奖评选。初评结束后,将适时公布参加展评的作品名单和演出安排。
四、资料报送
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地 址:成都市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
联系人:申娇、李珂
联系电话:18628037869、18086851907
收件邮箱:jmsbssb@163.com
五、申报咨询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联系人:张力潮、郝好
联系电话:028-86703791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8日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艺术节精品剧目展演暨第五届四川文华奖参评剧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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