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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举办首届川渝喜剧人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相关省直文艺单位,省内有关艺术院校、民营艺术院团,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发局、市文化旅游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2022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工作部署,推动川渝两地喜剧艺术繁荣发展,推出更多优秀作品和人才,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经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与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定于2023年9月举办首届川渝喜剧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目标
本届比赛将同时作为第三届四川艺术节重要活动之一,将集中展示近年来川渝喜剧创作成果,展现川渝两地人们特有的幽默风趣,推动喜剧艺术的创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着力打造川渝喜剧新品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四川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四川省曲艺研究院、四川广播电视台文化旅游·经济频道
三、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须是2019年9月30日以来新创或经过较大修改提升的作品,内容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守正创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生动形象地表达和反映人民的生活实践的轻松、诙谐、幽默的喜剧类作品。
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含但不限于相声、小品、谐剧、四川评书、散打评书等。参赛作品演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
四、奖项设置
(一)比赛设优秀喜剧人奖和优秀作品奖。
(二)获奖比例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和相关文件规定确定。
(三)组委会可根据比赛特殊情况增设特别奖,名额从严把控。
五、申报要求
(一)参赛单位为川渝地区各专业艺术团体(含艺术院校、民营艺术团体)或个人。
(二)川渝地区各市州(各区县)专业艺术团体、相关文艺单位申报作品数量不超过4个;新文艺群体申报作品数量不超过2个。
(三)各申报单位须按照规定填写比赛作品申报表(见附件),初选排出作品顺序,并报送演出U盘(应配有同步台词字幕)一式2份和文学剧本一式5份。
(四)所有申报作品材料须于2023年7月30日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至四川省曲艺研究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赛作品申报和遴选工作。各市(州)、各区(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把申报作品导向关、内容关和质量关。新文艺群体申报作品由四川省曲艺研究院组织专家把关审核。
(二)初赛将组织评审组专家通过观看视频的方式对申报作品进行选拔,并公布入围决赛作品名单。
(三)申报单位(个人)要严格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如出现版权纠纷则取消该作品的评奖资格,相关责任由申报单位(个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寄:四川省曲艺研究院,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W2区4楼;邮编:610094;收件人:李杨、郝爽;联系电话:18111618533、13880117806。请在邮件外部标明“首届川渝喜剧人大赛申报”字样。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举办首届川渝喜剧人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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