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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川渝地区文化旅游领域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四川省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川渝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9号)要求,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制定了《川渝地区文化和旅游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川渝地区文化和旅游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川渝地区文化旅游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4:川渝地区文化旅游领域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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