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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三个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预通知

信息来源:人事处   作者:BF〔2021〕98号   发布时间:2021-09-02

省级有关部门、省文物局,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直各单位:

按照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要求,今年文化和旅游系统职称评审工作将在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现网上职称评审系统正加紧建设,为不影响2021年度全省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三个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拟于2021年9月中下旬开始在网上申报,10月中旬截止,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申报条件

符合《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文旅办〔2021〕50号)、《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文旅发〔2021〕49号)、《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文旅发﹝2020﹞70号)规定的条件(具体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首页“职称评审”栏)。

三、材料准备

严格对照四川省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三个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提前准备申报相关材料,以便上传到网上职称评审系统。

(一)个人信息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

2.学历材料。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规定,由各地各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查验结果,或由相应单位出具审查结果。如学历无法网上查验的,由个人提供相应学历材料,所在单位审核并出具审查结果。

3.现职称任职资格通知文件或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确认的,还需准备原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4.近三年《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证明。

5.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6.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二)业绩材料扫描件

1.任现职后的工作业绩材料。对应评审基本条件要求准备好相应工作业绩材料,如果工作业绩材料不能反映所从事工作(主持、主要参与者等)、担任角色等方面的情况,需准备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由所在单位进行线上线下(线上主要指官方网站公示栏、公众号、微信或QQ工作群等;线下指单位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单位出具红头文件作情况说明。

2.任现职后的获奖材料。对应评审基本条件要求准备好获奖材料。如果获奖证书、文件等不能反映所从事工作(主持、主要参与者等)、担任角色等方面的情况,需准备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由所在单位进行线上线下(同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单位出具红头文件作情况说明。

3.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成果(含论文、著作、作品集、学术报告、专题技术或学术、成果总结或证书)。所选著作、论文应与本人专业密切相关,并确属本人创作的作品。如为未公开发表的调查报告或技术分析报告,请提供电脑打印件,并由本人签字。

(三)破格申报材料

破格申报人员与所在单位需提前准备破格推荐报告。破格推荐报告应包含申报者的基本信息、突出业绩和破格推荐理由。

(四)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申报人员与所在单位提前作好准备。内容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的具体申报条件,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单位职工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文件并关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首页“职称评审”栏(有关事项将第一时间在上面发布),及时开展申报和推荐相关工作。

2.申报人员准备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推荐单位应严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并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以及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省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三个专业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按往年要求做好委托评审相关准备工作。  

4.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将在网上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全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等将在网上填写自动生成,具体申报流程及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

5.厅直单位艺术中级职称评审参照上述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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