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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五届曲艺杂技木偶皮影比赛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直文艺单位,省内有关院校:
近期,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舞台艺术专业比赛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第五届曲艺杂技木偶皮影比赛管理,现将比赛相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赛制设置
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由各市(州)文旅主管部门,厅直属文艺单位、在川高校自行组织,经评选后按规定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赛选手进入复赛。
(二)复赛。组委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组织评委对复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审看作品视频影像资料等方式进行,经评委严格评审后报组委会审定入围决赛名单,入围决赛名单在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决赛。采取评委现场观看演出的方式进行评选,决赛结果在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组委会报文化和旅游厅厅务会审定。
二、申报评选
申报及推荐单位必须严格把好参赛作品的政治导向关、意识形态关、内容审核关。受疫情影响,初赛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8月15日,各参赛单位(团体)、个人请严格按照初赛报名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将作品寄至所属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艺术工作主管科(处)室进行初赛(厅直属文艺单位、在川高校自行组织)。
各推荐单位请于8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参加复赛报名材料寄至比赛承办单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比赛组委会将按照规定组织评委对申报作品进行复评,并公布入围决赛作品名单。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东路61号,锦城艺术宫大厦14楼,联系人:孟 楠,电话:13084423003,邮件封面请注明“四川省第五届曲艺杂技木偶皮影比赛报名”。申报材料如下:
(一)《四川省第五届曲艺杂技木偶皮影比赛报名表》一份(参赛单位填写);
(二)《四川省第五届曲艺杂技木偶皮影比赛初赛选送名单》一份(推荐单位填写);
(三)数据U盘:比赛报名表电子版、作品文本电子版(剧本、唱词等)、节目高清视频(mp4格式)、节目高清剧照3张。每个U盘报送内容仅限一个参赛节目。
三、奖项设置
按照曲艺类和非曲艺类(杂技、木偶、皮影)分别设奖,分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作品的5%、10%、25%,总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赛作品的40%,奖项可空缺。比赛组委会将根据比赛情况增设特别奖等奖项,以表彰积极组织参加比赛、组织工作有序有力的单位。
(一)曲艺类一、二、三等奖。
(二)非曲艺类(杂技、木偶、皮影)一、二、三等奖。
(三)入围决赛作品颁发入选证书。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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