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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公共服务处   作者:川文旅发〔2021〕71号   发布时间:2021-12-22

各市(州)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动新时期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文旅公共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公共文化服务“兜底线、补短板、强弱项”和“提质量、增效能、创品牌”协同推进,持续优化城乡、区域、群体间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和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品质发展、开放发展、融合发展,努力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文化可及性、获得感、满意度,为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奠定基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文化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推动全省公共图书馆全部通过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全省文化馆全部通过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全省古籍保护单位全部通过省级及以上标准评估定级,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通过省级标准评估定级,基层公共文化从业人员全部实现分级分类轮训;经过5年努力,实现服务供给有效优化、特色品牌有效培育、服务动能有效激发、数字能力有效拓展、队伍素质有效提升,努力形成与“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基本建成”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三)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和设施达标建设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出台新一轮四川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古籍保护单位评估定级标准。推动各市(州)、县(市、区)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和服务目录。

实施公共文化设施“补短板”“提品质”工程。开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推动未达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通过新建、改扩建、置换、划拨等多种方式改善设施条件,弥补短板弱项,推动新一轮评估定级全部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标准;已达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面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在新一轮评估定级中保持或达到更高标准。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确保全部达到省级标准。推动四川省图书馆扩容升级、四川省非遗馆提质升级,建设四川博物院新馆等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加大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试点城乡文化机构结对帮扶,组织国家一二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结对帮扶未达标或基础较薄弱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大力发展城乡流动文化服务。

(四)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

培育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城市更新计划、乡村振兴规划,鼓励在城市中心、商业街区、楼宇商圈、社区街道、文博场馆、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景点、艺术乡村等区域,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非遗展示、传承体验、文化沙龙、休闲轻食等服务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推广城市书房、24小时书房、朗读亭等探索实践。支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适应城乡居民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期待,对功能空间布局进行创意性改造。落实新(改、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要求,合理利用社区原有文化设施、公共用房、历史建筑、公园绿地等空间,推动公共文化空间和社区居民生活有机融合。推动公共文化空间与教育、健康、创业、服务等其他场景资源叠加,鼓励空间功能复合利用。鼓励将有条件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非遗馆分馆。

构建镇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深入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制定片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和服务标准规范,促进片区资源聚集中心镇示范引领、一般乡镇达标服务、被调整乡镇服务不减,实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全域覆盖。鼓励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因地制宜拓展旅游、文创、电商等服务功能。开展乡村艺术普及活动,推进中国、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管理,鼓励艺术家、策展人、建筑师、设计师、非遗传承人、文艺院团等专业人士和团队参与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试点“艺术乡村”建设,推出四川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特色旅游线路。挖掘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建设非遗特色村镇、街区,推进“非遗在社区”工作。开发利用乡村传统文化,举办乡村村晚、魅力乡村竞演等群众文化活动,持续实施“戏曲进乡村”活动。探索开展公共数字文化“进村入户”活动。

(五)形成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持续深化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错时延时开放,鼓励开展夜间服务。推动公共文化场馆拓展阵地服务功能,面向不同群体,开展“四川好书”阅读推广、文化经典阅读、青少年美术书法摄影艺术普及等体验式、互动式的公共阅读和艺术普及活动;鼓励“走出去”,创新开展文创集市、街区展览等文化活动。鼓励公共文化机构在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基础上,优惠提供特色化、多元化、个性化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与社会力量联合开发各类文创产品,搭建文创产品展销平台。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征询和评价反馈机制,开展“菜单式”“订单式”“预约式”服务。组织公共文化设施开展适老化改造,面向老年人群体开展阅读服务和文艺培训。建立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补充更新机制,进一步丰富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开展古籍全面普查,加快珍贵古籍抢救保护,实施古籍保护利用工程。力争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图书馆实现盲人阅览室全覆盖。打造提升一批农民工图书驿站、留守儿童阅读之家。优化博物馆体系布局,鼓励建设乡史、村史和社区博物馆(陈列室),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便捷化、多样化。

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四个一批”推荐推广活动。举办“百舟竞渡迎端午”“千龙千狮闹新春”“万人赏月诵中秋”和乡村艺术节、大家唱、广场舞等群众文化活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城乡群众文化品牌。以全国、全省“群星奖”为引领,储备打造一批群众文艺精品,开展四川省群星奖评选和获奖作品巡演推广。深入开展家庭阅读、校园阅读、单位阅读、社区阅读、乡村阅读、军营阅读活动,深入推进针对农村地区的全民阅读品牌活动。实施全民阅读“三个一百”工程,培育“书香天府•全民阅读”品牌。设立“全民艺术普及月”,评选全民艺术普及示范基地,联动线下活动与线上资源,组织开展系列艺术普及活动。

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盘活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资源,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乡村旅游服务中心共建共享。丰富“文化旅游+农业+生态+体育”业态,提升乡村文化附加值和竞争力,打造乡村文化品牌。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进校园活动,推动高校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等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功能融合,提高综合效益。

(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

构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加快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县级以上图书馆全部接入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网络、文化馆全面实现服务数字化。支持有条件的图书馆参与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建设“四川公共文化云”服务平台,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机构全面接入公共文化云基层智能服务端。实现与“智游天府”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开展文化“新基建”工程,推进智慧图书馆、智慧博物馆、公共文化云等平台建设。加强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在公共文化场馆的应用,打造有声图书馆、文化馆互动体验、数字文物体验、数字非遗体验等新型文化服务方式。建设线上“公共文化服务超市”,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网络直播,通过“智游天府”公众端(APP、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共享互推。

完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加强全省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共建共享,实现与“智游天府”文旅大数据中心的互联互通,建设分级分布式四川基本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深入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基础资源库、全民阅读基础资源库、藏羌彝等民族特色资源库、军民融合发展特色资源库、公共图书馆基础资源库、地方文献基础资源库、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库,丰富数字资源样态,提高数字资源质量。针对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定制惠农资源、务工资源、少儿资源、社区服务资源、残障资源等各具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推动全省文化大数据资源纳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推动文化数据资源标准体系建设。

(七)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健全购买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完善配套政策,吸引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建设文化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市(州)联合举办公共文化服务及产品采购活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试点,稳妥推进县以下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管理运营。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社会组织推荐名录,积极培育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管理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社会组织。完善公共文化机构以理事会(董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

打造“巴蜀春风”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品牌。支持以市(州)、县(市、区)为单位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志愿服务品牌,以乡镇(街道)、社会公益组织为单位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惠民生的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项目。优化四川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项目建设。建设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实践基地。建立全省文化和旅游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周冠军、月冠军、季冠军、年冠军荣誉制度,对服务时间长、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优秀志愿者团队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八)推进川渝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融合发展

共同打造“成渝地•巴蜀情”公共文化服务品牌,轮流举办巴蜀合唱节、“川渝乐翻天”、成渝地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及产品采购大会。共同建设川渝公共文化数字化平台,实施川渝阅读“一卡通”项目,推动图书“通借通还”、场地活动“一键预约”。支持跨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实施巴蜀文献保护利用工程,建立巴蜀特藏文献保护研究利用工程协调机制,轮流举办展示活动,共同建设巴蜀文献中心。实施巴蜀同根同源非遗保护传承工程,推动巴蜀非遗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发展。

(九)建设高素质公共文化服务队伍

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研究、决策、评价、咨询智库支撑。完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扩大专业人才比例,适当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采取“县聘乡用”等多种方式,强化镇村文化队伍的管理使用,在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保证基本配备的基础上,中心镇(重点镇)要集聚骨干力量,形成覆盖区域的服务队伍。在文化系列探索建立完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专业技术职称制度。充分发挥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作用,创新公共文化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培训。针对基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干部、业务骨干和各类群众文化专业技术人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组织实施“千名文化站长”培训,实现分级分类培训全覆盖。实施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支持培养一批扎根乡村、乐于奉献、服务群众的乡村文化骨干。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配合宣传、发展改革、财政、广电、体育等部门,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实施等方面加强合作,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加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后续建设和管理,持续开展省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创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试点、文旅融合示范项目等试点示范项目,及时总结提炼、完善规范、普及推广。各市(州)、县(市、区)要落实好政府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组织领导。

(十一)加强法治和财政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推动开展《四川省文化馆工作条例》《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立法调研。

各地要落实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推动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事权财权匹配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探索公共文化服务质效与财政资金补助挂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助、定向资助、以奖代补等措施,支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补短板、提品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建立健全市(州)、县(市、区)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二)加强监测评估和宣传推广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定期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以市(州)、县(市、区)为重点,效能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利用大数据平台、第三方评估等加强对各地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加强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等的过程监督,确保公共文化服务安全、进度、质量和效果。积极宣传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优秀品牌、优秀案例、优秀团队,不断提高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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