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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公布四川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名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非遗处   作者:川文旅发〔2021〕2号   发布时间:2021-01-19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各市(州)申报基础上,采取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工作程序,经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12月厅务会审定嘉绒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6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四川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名单见附件)。

相关市(州)文化和旅游局以及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单位要不断深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的认识,推动实现“遗产丰富、分为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文化和旅游厅将加强指导和检查,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公布为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并授牌。

特此通知。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月18日

附件:四川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名单

序号

名称

地区

1

嘉绒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阿坝州(马尔康市、小金县、金川县、壤塘县、黑水县、汶川县、理县),甘孜州(丹巴县),雅安市(宝兴县)

2

河曲马黄河草原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阿坝州(若尔盖县、红原县、阿坝县、松潘县、壤塘县、九寨沟县)

3

康巴文化(甘孜)生态保护实验区

甘孜州

4

龙文化(泸县)生态保护实验区

泸州市(泸县)

5

阆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南充市(阆中市)

6

白马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绵阳市(平武县),阿坝州(九寨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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