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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突出贡献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人事处   作者:川文旅发[2020]59号   发布时间:2020-09-01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为发挥有突出贡献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激发乡村文旅能人干事创业的热情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争作贡献,根据《四川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文旅发[2020]50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经文化和旅游厅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四川省突出贡献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评选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9月1日

附件:四川省突出贡献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评选办法(试行)

根据《四川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培养支持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为更加客观、科学、公正地对四川省突出贡献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评选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人数

每年从四川省乡村文旅能人库中评选出100名突出贡献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

二、评选原则

(一)公正公开原则

(二)统筹兼顾原则

(三)突出贡献原则

三、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当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在带领当地群众保护传承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乡村文化旅游活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所从事的工作类别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群众认可度高

(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5年内没有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推荐对象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实用技能方面,在推动技能推广、转化运用上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者技能高超,在全省技能比赛或业务评比中获奖。

2.在文艺创作方面,代表性作品成果丰硕,喜闻乐见,群众认可度高获得过县级以上文艺比赛等奖以上的,可优先推荐

3.在活动组织方面,组织能力强,业绩突出,主导(策划、制定、设计)实施有较大影响力的群众文化(含非遗保护)品牌项目2项以上。

4.在传承保护方面,对文化文物的挖掘、保护、传播、传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成果

5.在市场经营方面,在探索乡村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路径上具有创新性,带动居民增收、脱贫致富成效明显,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代表性。

6.其他在乡村文化和旅游工作中,业绩特别突出、社会公认度高、发展潜力大,对推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推荐通知,明确评选标准条件、推荐程序、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等。县(市、区)文旅按照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公示等程序组织本地区的推荐工作。

(二)初评。文化和旅游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县(市、区)申报优秀乡村文旅能人进行初评,经单位集体研究并在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终评。文化和旅游厅组建专家评审工作小组,对各市(州)推荐对象进行终评,经厅党组会(厅务会)审定并在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评选对象。

(四)命名。以文化和旅游厅名义对入选对象进行命名,并颁发奖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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