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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申请单位的公示

信息来源:   作者:规划指导处   发布时间:2020-07-27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07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综合会议评审、答辩陈述、暗访检查等各项考核结果,推荐成都市锦江区、崇州市、九寨沟县、乐山市中区、绵竹市(排名不分先后)为四川省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申请单位,报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审核同意,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727日至731日。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02886702875或电子邮件邮箱2569484233@qq.com提出反映,须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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