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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我省文旅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我省旅游饭店质量管理水平,依据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工作规程》,经研究,决定成立四川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星评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设立四川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二)省星评委下设四川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星评办”),省星评办设于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二、成员组成
(一)省星评委
主 任: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副主任:分管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副厅长和协助分管厅领导。
委 员: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公共服务处、科技教育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和综合执法监督局主要负责人。
星评委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
(二)省星评办
省星评办设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由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处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旅游星级饭店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省星评委
1.负责全省旅游饭店质量等级评定、日常管理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等工作;
2.负责制定四川省旅游住宿企业标准评定实施细则、操作指南等,修订、完善省级旅游住宿业质量标准;
3.负责组织开展全省旅游星级饭店、绿色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精品旅游饭店、等级饭店管理公司、星级旅游民宿和星级农家乐的评定、复核、推荐和管理等工作;
4.授权、指导、监督各市(州)旅游饭店评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5.负责省级旅游饭店评定员、监督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向全国星评委推荐国家级星评员和星级饭店监督员;
6.完成全国星评委、文化和旅游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省星评办
1.在省星评委的领导下,负责全省旅游饭店质量等级评定和业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市(州)旅游饭店评定机构开展旅游饭店质量管理工作;
2. 负责全省四星级旅游星级饭店(成都市除外)、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精品旅游饭店、乙级(含)以上等级饭店管理公司、三星级旅游民宿和五星级农家乐质量等级的指导、评定、复核和处理等工作;负责向全国星评委推荐评定五星级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精品旅游饭店和四星级(含)以上旅游民宿;
3.负责旅游饭店评定员、监督员的聘用、选派、监督、考核等工作;
4.负责与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旅游住宿相关评定机构和各省相关评定机构业务工作的具体联系;联系省级旅游住宿业行业协会;
5.负责完成文化和旅游厅、省星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机制
省星评委负责制定四川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组建旅游饭店评定员和监督员队伍,建立旅游饭店质量工作专家库。旅游饭店质量评定管理工作按照管办分离要求,随机抽选评定检查员和监督员,坚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促进发展、廉洁高效”的原则开展创建辅导、评定检查、复核管理等工作;建立星评委工作会议制度,审定由省星评办提出的重要事项和旅游饭店评定结果。省星评委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议题、会议方案、会议组织、会议材料、宣传报道等由省星评办负责。
特此通知。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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