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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厅直系统艺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0-11-13

厅直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厅直系统艺术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厅直系统现职从事艺术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退休人员)。

二、申报条件

符合《关于印发<全省艺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办发﹝2016﹞33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艺术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中“工作能力和业绩条件”的通知》(川文办发﹝2017﹞61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规定,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今年艺术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对申报演员、演奏员2个专业副高及以下职称不作学历要求,对申报编剧、作曲、导演、指挥、美术、舞美设计、舞台技术、文学创作8个专业中级及以下职称学历要求降低至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艺术研究、动漫游戏两个专业学历条件仍按照川文办发﹝2016﹞333号要求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特别是论文、著作、获奖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复印材料未能反映申报人所起作用的,推荐单位应在复印材料尤其是集体奖项复印件上注明申报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并加盖公章。

(二)厅直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其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三)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应按照规定进行业绩贡献公示5个工作日,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公示情况,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并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用A4纸双面打印胶订成册,其他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所有材料印章需为鲜章。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六)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原则上每人一袋,并在材料袋的封面上附申报者基本信息(含申报专业,其中艺术专业的还须注明学科分类;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袋内材料内容目录、呈报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如有出版著作或作品集需提供原件的,可单独包装成原件材料袋(封面注明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并在封面右上角用红笔注明为“原件”。

(七)所有申报材料及《一览表》须按下列艺术专业进行分类排序:

演员  作曲  美术  文学创作

演奏员  导演  舞美设计  艺术研究

编剧  指挥  舞台技术  动漫游戏

凡申报材料不齐、不规范及其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八)除注有“原件”材料袋外,其他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申报材料种类

(一)单独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经文化和旅游厅批准后,文化和旅游厅、所在单位、个人人事档案各留一份。

在该表“填表说明”页和“基本情况”页之间将承诺书、学历查验或审查结果、现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依次胶订成册。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三份。

3.破格推荐报告和《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各一份。被推荐人员属于破格情形的,须逐级提交破格推荐报告。破格推荐报告应包含申报者的基本信息、突出业绩和破格推荐理由。

(二)装订成册材料

以下7类材料须按照《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依序装订成一册: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

2.资格证件复印件:

(1)现职称任职资格通知文件或证书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确认的,还需附原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学历查验或审查结果。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文件规定,由各地各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查验结果,或由相应单位出具审查结果。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转发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和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川职改〔1991〕8号)文件规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如按该学历、学位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只能从取得该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

(3)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书。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签订《承诺书》。

(5)近3年《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证明。

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4.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6.业绩材料

(1)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成果(含论文、著作、作品集、学术报告、专题技术或学术、成果总结或证书)。所选著作、论文应与本人专业密切相关,并确属本人创作的作品。

(2)任现职后的获奖证明,限部、省级以上。

7.破格推荐报告及审核表复印件一份。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破格推荐报告和《全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复印件。

五、其它事项

(一)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评审费为140元,由呈报单位在文化和旅游厅领取缴款书后到省政府非税收入省级代收银行账户缴纳。

(二)计算任职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三)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地点:文化和旅游厅(11楼1111房间),地址为成都市青莲上街2号,联系电话:028—86702903,邮编610021。

(五)送审单位请汇总填报《2020年度申报全省文化系列四个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送文化和旅游厅,电子文档发至190570659@qq.com。

(六)附件请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wlt.sc.gov.cn/。

(七)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原件材料袋请于评审结束后2月内取回,逾期将统一销毁。领取材料人员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


附件1:《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

附件2:2020年度申报艺术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

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件4: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附件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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