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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举办第四届眉山东坡文化学术高峰论坛暨第六届全国书院高峰论坛

信息来源: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0-30

2020年10月21日,四川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四届眉山东坡文化学术高峰论坛暨第六届全国书院高峰论坛的请示》的审核意见(川清办函〔2020〕48号),经省政府批准,原则同意眉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第四届眉山东坡文化学术高峰论坛暨第六届全国书院高峰论坛。

活动举办期间,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突发安全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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