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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文物)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要求,我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起草形成了《四川省文化(文物)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规定,现将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修改意见,请于2019年12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信函寄至: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邮编:610051)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2260569943@qq.com。
附件:《四川省文化(文物)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2019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2月13日
(联系人:李旻哲 联系电话:028-8670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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