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2021年10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公布 2023年10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修订),我厅对旅行社设立许可、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文艺表演团体设立3个行政许可事项的子项或办理项进行了调整完善。2021年11月19日公布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公告》附件与本公告附件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委托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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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 |
子项或办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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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旅行社设立许可 |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审批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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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补证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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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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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审批 |
外商投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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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补证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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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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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投资设立内地方控股的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
港资、澳资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续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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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资、澳资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变更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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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资、澳资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补证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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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资、澳资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注销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