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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市场涉安全生产问题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6-17   作者:   【字体:

一、周某某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案 

【关键词】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 涉外演出

【要旨】 

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案情简介】 

行政机关: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行政相对人:周某某(泸县某演艺团) 

事由:周某某经营的泸县某演艺团先后于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30日及2024年1月7日举办营业性演出,分别邀请了两名坦桑尼亚籍的外国人参加演出活动,但未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申请。

【处置及结果】 

周某某(泸县某演艺团)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之规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周某某(泸县某演艺团)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 

本案中,当事人未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举办有外国人参加演出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隐患。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经营单位应严格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在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前向文化和旅游部门申请演出批准文件,并在演出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演出活动顺利进行。

二、巴州区某娱乐城(李某)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 

【关键词】 

行政处罚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要旨】 

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案情简介】 

行政机关: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行政相对人:巴州区某娱乐城(李某)

事由:2024年7月3日,巴中市巴州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根据公安机关移交线索对巴州区某娱乐城进行立案调查。查明,该娱乐城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处置及结果】 

巴州区某娱乐城(李某)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巴州区某娱乐城(李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1502.42元,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 

本案中,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由于场所未通过消防安全合格检查,达不到设立条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三、四川某旅行社有限公司金牛分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 

【关键词】 

行政处罚 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要旨】 

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案情简介】 

行政机关: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行政相对人:四川某旅行社有限公司金牛分社

事由:2023年8月13日,四川某旅行社有限公司金牛分社在开展旅行社业务时向成都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租用了车辆,经核实,成都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不具备旅游营运用车租赁资质,所提供的车辆不具备道路运输营运资质。

【处置及结果】 

四川某旅行社有限公司金牛分社在旅游活动中租用无道路运输营运资质车辆用于旅游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四川某旅行社有限公司金牛分社作出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 

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存在安全隐患。旅行社及从业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组织旅游活动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切实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

四、四川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关键词】 

行政处罚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要旨】 

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 

【案情简介】 

行政机关: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行政相对人:四川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事由:2024年08月11日,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四川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处置及结果】 

四川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在调查后对四川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 

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经营业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非法经营者通常不具备专业资质,未缴纳质量保证金或投保责任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如交通意外、健康问题等),游客难以获得赔偿。广大游客出游选择旅行社时,应查验《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可通过当地文旅部门官网查询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