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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曝光文旅市场安全问题隐患(第三期)

信息来源:市场管理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11

近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安全专家对遂宁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文旅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安全隐患督导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曝光如下。

一、遂宁市船山区圣莲岛

隐患问题:观光电动车只有2名驾驶人员持证,现场发现有超过4辆的观光电动车在运行,存在无证驾驶情况。

相关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二、遂宁明星酒店

隐患问题一:酒店车辆出口处道路旁的燃气主管无防碰撞保护。

相关规定:《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版)》(GB 50028-2006)10.5.8当需要将燃气应用设备设置在靠近车辆的通道处时,应设置护栏或车挡。

隐患问题二:酒店工程部使用的气瓶未检验。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一)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

(三)有健全的充装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处理措施。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气体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及时申报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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