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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10000MB1998968M202600003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2026-01-19
  • 发布日期: 2026-01-19
  • 文号: BW〔2026〕16号
  • 有效性: 有效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四川省“引客入川”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文旅融合品牌规划策划项目奖补政策等8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文旅发〔2025〕36号)要求,现就做好四川省“引客入川”奖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1.现象级文旅品牌打造:四川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市(州)人民政府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主体须为所申报现象级文旅品牌打造案例的主导或核心推动单位。

2.四川文旅主题线上营销活动: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在线旅行平台运营方或其正式授权承担该平台线上营销活动的运营机构。

(二)申报时间范围

1.现象级文旅品牌打造:案例为2025年度执行开展。

2.四川文旅主题线上营销活动:活动为2025年度开展且在活动结束后6个月内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现象级文旅品牌打造

(1)工作机制完善:申报主体高度重视文旅工作,建立了跨部门、跨领域的文旅融合发展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宣传、网信、财政、文化和旅游、商务、体育、广电、交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在活动策划、产品打造、业态丰富、服务提升、交通保障、宣传推广、市场监管等方面形成合力,为现象级文旅品牌打造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资源支持。

(2)策划立意高远:案例策划紧密围绕四川文旅发展方向,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能深度挖掘和彰显四川或当地的文化内涵、旅游资源和发展价值,有利于全面提升文旅知名度和美誉度。

(3)营销方式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营销方式富有创意和突破性,能够精准触达目标客群,引发游客情感共鸣和广泛参与。策划形式可包括但不限于全网爆款事件营销、IP联动跨界合作、网红打卡地培育等。

(4)宣传效果爆款:案例在主流新媒体平台形成现象级传播,成功打造现象级文旅品牌,相关话题上榜新浪微博热搜、抖音热榜、小红书热点、头条热榜、百度热搜等新媒体平台全国性榜单不少于5次,相关信息全网曝光量超过50亿次,并被中央主流媒体正向广泛报道。

(5)经济拉动显著:案例实施后,对所在区域文旅市场的拉动作用立竿见影且持续,游客数量实现大幅增长,近三个月游客人数、文旅市场消费较去年同期均同比增长超过30%。

(6)社会评价积极:案例导向正确、内容健康、格调高雅,社会反响热烈,获得游客、业界和媒体的普遍好评,未因文旅营销活动本身引发重大负面舆情或争议。

2.四川文旅主题线上营销活动

(1)主题明确:活动须紧密围绕宣传推广“锦绣天府·安逸四川”文旅品牌,和聚焦四川特定的文旅资源、产品、线路、目的地进行策划,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形式创新:充分运用短视频、直播、话题挑战、线上活动、互动游戏、数字藏品、元宇宙体验等新媒体形态和平台特性,形式新颖,互动性强,富有创意和吸引力。

(3)活动周期:须制定详细的活动执行方案,具有清晰的起止时间,活动周期不少于1个月。

(4)资源投入:申报主体对线上营销活动有持续的资源投入和流量支持计划,并在活动执行中予以落实,确保活动具有一定规模和声量。且申报的线上营销活动未曾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未获得其他政府财政资金补助。

(5)宣传效果:线上营销活动须在相关平台创建并运营包含#锦绣天府 安逸四川#或四川文旅相关话题。活动期间,用户互动参与显著,线上线下总曝光量(如点赞、评论、转发、分享、视频播放量、活动参与人数等)不低于1亿次(其中线下曝光量占比原则上不超过30%)。

(6)消费促进:活动有效带动四川文旅产品(如景区门票、酒店住宿、旅行社产品、文创商品等)的销售转化。活动相关四川文旅产品的实际核销金额须达到1亿元以上,或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超过15%。

(7)合规运营:申报主体在活动期间及申报前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活动内容及数据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宣传和数据造假行为。

二、申报材料

(一)现象级文旅品牌打造申报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四川省现象级文旅品牌打造奖补申报表(详见附件1);

2.现象级文旅品牌打造案例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营销方案(含背景与目标、整体策划与创新点、宣传方式等)、组织保障与跨部门协作情况(文旅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建设说明)、营销执行过程与资源投入情况、案例总结等;

3.宣传推广量化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广效果(含曝光量、播放量、点击量、点赞量、阅读量等,需提供第三方数据监测报告或权威平台后台数据截图),核心宣传物料(如视频、图文、话题、海报等)及链接,社会反响、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相关报道汇编等;

4.经济效益分析报告(游客增长、文旅市场消费增长数据及其佐证材料);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宣传推广效果、经济效益的审计报告;

6.所获荣誉、奖项等证明材料(如有);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四川文旅主题线上营销活动申报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四川文旅主题线上营销活动奖补申报表(详见附件2);

2.申报主体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授权运营机构需额外提供授权证明);

3.线上营销活动总体方案及执行总结报告;

4.宣传效果佐证材料(如平台后台数据截图、第三方监测报告、媒体报道汇编等);

5.消费促进效果佐证材料(如平台交易数据报告、核销订单统计等,须体现四川文旅产品类别和核销金额);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宣传效果、消费促进效果的审计报告;

7.活动相关图片、视频、网页链接等展示材料;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9.其他能够证明线上营销活动影响力、创新性、社会效益的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在2026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245416825@qq.com,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文化和旅游厅1020室(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二)材料初审

文化和旅游厅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及基本条件符合性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活动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三)专家评审

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案例进行集中评审。评审包括材料审阅、数据核验、综合评议等环节,必要时可要求申报单位进行陈述答辩。专家组根据评分结果提出建议奖补名单。

(四)社会公示

文化和旅游厅将建议奖补名单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投诉和举报。

(五)审议认定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建议奖补名单,由文化和旅游厅会同财政厅按程序报批后下达奖补资金。

四、激励政策

(一)现象级文旅品牌打造

根据现象级文旅品牌打造案例实际影响力,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省直部门(单位)、市(州)人民政府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财政每年择优遴选不超过3个,每个给予500万元奖补资金。同一省直部门(单位)、市(州)人民政府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申请该项奖励不超过1次。

(二)四川文旅主题线上营销活动

根据申报活动总曝光量、消费促进金额等实际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媒体平台、线上旅行平台运营方或其正式授权承担该平台线上营销活动的运营机构,省级财政每年度择优遴选不超过10个,每个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同一平台(单位)每年申请该项奖励不超过2次。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现象级文旅品牌打造奖补申报表

附件2:四川文旅主题线上营销活动奖补申报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1月19日       

(联系人:叶  鑫;联系方式:02886702691)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四川省“引客入川”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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