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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10000MB1998968M202500019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2025-07-16
  • 发布日期: 2025-07-16
  • 文号: BW〔2025〕124号
  • 有效性: 有效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展览活动四川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四川天府演艺集团、省文化馆、省诗书画院,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书法篆刻作品、摄影作品展览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办艺函〔2025〕345号),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将于2025年10月至11月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集作品申报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通知要求,凡是符合条件的作品,均可由作者本人于2025年8月10日24时前登录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作品申报系统(https://art.mcasc.com.cn),通过“公开征集作品报名通道”申报;每位作者限报1件(组)作品。请积极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申报工作。

二、推荐作品申报

(一)推荐方式

1.请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书法篆刻作品、摄影作品展览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向我厅推荐作品。

2.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可推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三类作品,每类不超过5件;省诗书画院推荐相关门类不超过5件,省文化馆、四川天府演艺集团(四川雕塑艺术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作品总数不超过5件;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按协会类别推荐,每协会推荐作品不超过5件。

3.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四川省推荐作品(美术、书法篆刻、摄影各门类15个作品)。经文化和旅游厅遴选确定为推荐作品后,通知作者本人登录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作品申报系统(https://art.mcasc.com.cn/),选择“推荐作品报名通道”,填写相关信息并送审。8月2日前未收到通知的作者请自行选择征集作品通道申报。

(二)推荐材料

收件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2日18时,逾期不受理。推荐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scsysyjy@163.com,联系人:谢雨萌;联系电话:028-62378642。

材料包括:

1.《四川作品推荐汇总表》(盖章扫描版、WORD版)。

2.《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申报表》《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申报表》《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摄影作品申报表》(扫描版、WORD版)。

3.作品图片(JPE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1—5MB,图像清晰),图片文件名需分别备注作品名称和编号。

请广泛动员本地区(系统、单位)人员,积极申报。

附件1:四川作品推荐汇总表

附件2: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申报表

附件3: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申报表

附件4: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摄影作品申报表

附件1-4下载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7月16日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展览活动四川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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