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障碍浏览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部门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前
免予出示“天府入企码”特殊情形清单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在全省涉企行政检查中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在处理紧急事务、开展突击检查或无网络信号等特殊情形下,可先行入企开展现场检查,完成行政检查3个工作日内在“天府入企码”系统补录说明相关信息。经梳理,对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入企检查前可免予申码亮码:
(一)经营场所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突发事件等,需要当场调查处置的;
(二)根据上级督办、群众举报、重要线索或者保密要求,需要立即开展突击检查、临时检查或者暗访的;
(三)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检查内容以外的违法违规情形,需要延伸检查的;
(四)突发网络故障、系统故障、设备故障,或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导致无法使用“天府入企码”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或者其他情况紧急,不立即开展检查处置,可能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等造成重大危害的。
关联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