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4 作者:行政审批处 【字体:大中小 】
以下公司证件将在2020年5月6日-7月6日期间有效期届满,证件具体的有效期时间以证件载明时间为准。请各公司通过此提醒消息,尽早查看证件,按照证件提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于有效期届满前提交延续申请。有效期届满未提交延续申请的,将依法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