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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川文旅审函〔2019〕536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0
许可事项 |
举办涉外营业性演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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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名称 |
“TOR粉丝见面会成都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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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四川乐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证号 |
51000012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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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演员 |
泰国艺人:THANAPOB LEERATANAKACHORN(护照号:AB1069395);MUANGPHUM HARNSIRIPETCH(护照号:AB1069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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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场次 |
2019年8月24日,演出1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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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地点 |
正火艺术中心六号馆(成都市龙泉驿区东洪路6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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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润霖 |
联系电话 |
17828075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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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节目 |
1.你的心;2.月亮代表我的心;3.小星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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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演出地市级文化部门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8月2日
备注:
1.请于演出日期3个工作日前,持此通知及相关材料到演出所在县级文化部门备案。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取得公安部门安全许可后方可举办。
2. 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于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
3. 在销售演出门票时应当明示演出最低时长、文艺表演团体或主要演员信息,举办演唱会的,还应当明示主要演员或团体及相应最低曲目数量。自批准演出活动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增加演出地的,可到增加演出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4.该演出2名演员属于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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