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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选2026年“锦绣天府·安逸四川”
文旅体消费券发放服务企业的比选公告

信息来源:融合促进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29

为提振文化旅游体育消费,切实让利于民,推动文化旅游体育消费市场提质升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体育局拟联合开展2026年“锦绣天府·安逸四川”文旅体消费券发放工作,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选发放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需求

发放平台企业,文旅类消费券选定支付渠道平台1个、OTA(社交)平台2个;体育类消费券选定支付渠道平台1个、OTA(社交)平台2个。

二、比选内容

发放平台除应具有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等与本项任务相关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技术支撑能力。拥有完善的TPS系统(交易/事务处理系统)处理能力,能够按照活动规则平稳、有序、安全组织消费券发放。能够开发本次活动相对应的系统等,确保消费券发放核销顺畅、方便快捷。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技术。

(二)具备良好的运营服务能力。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可覆盖全国范围,具有较丰富的相关活动经验。能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配套资源、资金,扩大活动影响力,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能及时有效解决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活动实施平稳有序。

(三)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能力。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配合相关部门追回财政补贴资金。能妥善处理客户投诉,根据要求派专人到场处理各类问题。发放、核销等工作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能够按要求提供审计和绩效评价等所需资料,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等。

(四)免费提供此次活动相关的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三、比选流程

(一)申报平台现场陈述。

(二)评审小组现场提问,并对申报平台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打分,汇总申报平台的最终得分。

(三)根据各平台评审得分综合研判确定发放平台。

四、响应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人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6月3日(每日 08:30—18:00,周末除外),携带申报企业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至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1110办公室(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现场领取比选文件。

响应文件需提供9本(正本1本、副本8本),由现场陈述人于2026年6月4日(星期四)13:00-13:30,送达到位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比选会议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为2026年6月4日(星期四)14:00。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比选采取直接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评审的方式,不接受在线网络等其他形式的预申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参加比选的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比选的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选,文旅厅、省体育局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且不退还响应文件。

(二)本次比选工作,对文旅类消费券、体育类消费券单独进行比选。各申请平台在递交的响应文件上,需注明申请参加比选的消费券类别,同一平台可以同时参加文旅类消费券、体育类消费券的比选。领取比选文件且愿意参加本次比选的申请平台,需于规定时间内提交《2026年“锦绣天府·安逸四川”文旅体消费券发放平台报名表》。

(三)拟中选平台名单将通过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中选通知书,并与中选平台签订合作协议。中选单位因特殊原因弃权或在合同签订后中途无法完成服务的,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原中选单位退出后,将根据本次比选得分并进行综合研判后确定中选单位。

(四)本次消费券活动将对履约不力或违约的入选发放平台企业实行熔断机制。消费券活动期间,已确定入选发放平台如果存在支持违规套取补贴、违反消费券活动使用规则、拒不履行合作协议义务等对未按要求提供服务的,以及引起大规模舆情等情形的,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将视情终止其资格,追究因其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损失,且2年内不能参加由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牵头组织的消费券活动公开比选工作。

(五)评审会时间和地点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关注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官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文化和旅游厅:刘老师  028-86761316 

省体育局:伏老师  028-87027062

四川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体育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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