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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信息来源: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16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办公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选。

一、比选项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费用)。

三、比选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比选文件。

四、服务与质量:

1.供应商所提供的打印耗材型号必须是原装正品,不得以次充好。

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工作环境内的规章制度;接到采购人的打印耗材需求要及时响应。

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换耗材和加粉。

4.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5.供应商交货时应完备货物交接手续,作为后期结账凭证。

6.供应耗材时间为签订合同后一年。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项目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应具备1个及以上打印耗材配送类似业绩。

六、比选程序和方法:

(一)资格预审。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1年12月21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青莲上街2号)12楼1205室提交资格预审材料,资格预审通过后我厅将电话通知比选申请单位领取比选文件。资格预审材料包括:

1.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

5.税务登记证;

6.参与比选的公司及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注:2.4.5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以上2—5项必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二)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2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1207会议室

(三)现场比选。

1.现场检查比选文件密封是否完好并签字确认。

2.评审组长介绍比选项目基本情况、投标情况、比选评审组构成、评审标准及结果公告时间。

3.本次比选不安排现场陈述;

4.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5.评审小组对比选结果进行认定并签字。

(四)评审方法。本项目采取首次对单价进行报价,第二次报价以首次报价为参考依据,两次报价后对价格总价最低供应商进行议价,并确定中标单位。

(五)结果公告。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务网公布。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将申请书装订成册和密封,形成一套文件后递交;

(四)申请书除签字外的其他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代理申请书应准备正本1套,副本3套,每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六)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参与比选会方为有效;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申请书逾期送达;

(八)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厅政务网通知。

八、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选人: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联系电话:028-867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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