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自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60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自贡)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策支持,推动基地产业提档升级
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四川省自贡市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城市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3〕1792号),为自贡提高开放合作水平量身定制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支持政策,全力推动基地高质量建设。成都海关推动出口原产地签证自助打印、智能审核等改革新举措。2023年,成都海关所属自贡海关签发各类出口文化产品原产地证书17份,同比增长54.5%。联合中国彩灯学院组建文化产品出口“智囊团”,围绕外贸人才培养等开展深度合作,及时推送享惠措施、目标市场贸易政策。深入分析自贡出口文化产品的规模、潜力、品牌创建、产品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提供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议。2023年,自贡文化产品出口2.65亿元,同比增长96.5%。其中,彩灯企业开展境外彩灯项目90个,实现文化出口5061万美元,同比增长14.87%。开展境内彩灯项目212个,同比增长24.7%。
(二)解难点疏堵点,助力基地高质量发展
成都海关深入开展税政调研工作,聚焦大型嘉年华彩灯灯组圣诞彩灯、仿真恐龙等重点文化出口产品,通过电话问询、发放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等方式,收集企业诉求,认真梳理分析,及时将企业诉求转化为专业的税政建议。2016年至2022年期间,海关每年报送增列“彩灯灯组”税则子目的建议,积极争取海关总署支持,将建议上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成都海关动态收集企业需求,设立彩灯企业海关联络员,实现关企无缝对接。围绕彩灯灯组零部件商品归类疑难等问题,指导企业用好归类预裁定等服务措施。牵头召开物流企业和彩灯企业对接会,彩灯搭乘“自贡-北部湾”铁海联运班列出口,单程运输时间节约15日以上。参与制定《自贡市彩灯文化保护条例》,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龙腾行动2023”全程跟踪指导彩灯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进出口税则及海关编码调整情况,不定期编制出口退税率文库下发各省执行,并要求各地不得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结合本提案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向上反映,如国家税务总局调整相关商品的退税率,四川省税务局将及时按规定升级出口退税率文库。
(三)推进标准升级,推动自贡彩灯产业有序发展
进一步推动自贡彩灯产业有序发展,加快完善彩灯产业标准体系。积极推动自贡彩灯依托现有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加快行业标准的升级工作,以增强自贡彩灯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目前,自贡已有的彩灯标准包括:彩灯(自贡)工艺灯规范(DB51/T 2875-2022)、彩灯(自贡)制作及展览展示工作行为要求(DB51/T 2876-2022)、仿真恐龙(自贡)通用技术规范(DB51/T 2877-2022)等。今年,文化和旅游厅已组织相关专家,对自贡申报的《旅游场所(彩灯展出)服务规范》进行了初步评审。经评审,同意该《规范》申报相关行业标准。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国家旅标委进行申报,并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四)搭建高效平台,推动自贡彩灯“走出去”
积极对接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驻外领事馆等部门,把自贡灯会作为中国文化走出去的重要载体,“以灯为媒”搭建中外文化交流平台。2024年,四川自贡彩灯配合约20个国家和地区的驻外使领馆和外交机构开展春节庆祝活动,首次亮相挪威、瑞典、尼泊尔等7个国家和地区,200多家国内外媒体及社交平台进行了报道,覆盖上亿人次。推动“自贡彩灯·点亮全球”成为国际文化IP,借助国际展会、世博会、赛事平台、高峰论坛、文化交流年等对外交流活动,大力拓展基地国际市场,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借力“千帆出海”活动计划、“你好中国!”等国家级对外文化交流平台,形成“中国彩灯节”“中国花灯节”等多个灯展品牌。2024年1月,由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指导,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多彩中国 佳节好物”文化和旅游贸易促进活动(节庆产品专题)在自贡举办,活动同时为自贡海外灯展启幕并面向海内外直播,共有120万人次线上参与,其中境外观众50万人次。
(五)多种方式支持基地加快发展
基地深化银地合作,实施金融支持“璀璨灯城计划”,推出彩灯文化贷等特色专项金融服务产品,2023年上半年,基地企业获得彩灯文化贷1.36亿元。同时,出台了多项税费优惠政策。例如,符合条件的文化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符合条件的文化单位可享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优惠;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文化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另外,彩灯产业已纳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符合条件的彩灯可按“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优惠。四川省税务局将通过加强宣传解读和精准辅导力度、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强化指导督促等措施,落实好相关政策,切实支持文化事业发展。
按现行税政管理体制,税收政策制定权集中在中央。根据税收法定原则,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地方不得自行制定税收政策。省税务局也将积极收集相关具体税收政策建议,协同财政厅认真研究,并在税制改革立法、政策调整完善等工作中适时向国家部委反映。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完善政策支持力度。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支持四川省自贡市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城市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3〕1792号)文件,细化路径措施,为推动基地高质量建设增添新动能。高质量编制完善《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自贡)建设发展规划》,强化基地载体建设,丰富完善对外文化贸易服务促进中心服务职能。支持海关报送增列“彩灯灯组”税则子目的建议,积极争取海关总署支持,将建议上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是加快基地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自贡彩灯依托现有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升级工作,文化和旅游厅将加快向国家旅标委进行申报,并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省市场监管局也积极支持将我省彩灯相关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5月初,省市场监管局与自贡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彩灯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就相关事宜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进行沟通、协调,畅通了彩灯相关国家标准的制修订途径,力争彩灯相关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立项成功。
三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持续秉持“以灯会友,以灯为媒”的理念,搭建一流的文化出口服务平台。持续支持彩灯文化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性知名展会和对接洽谈活动,积极组织动员基地企业参加广交会、世博会、文博会等重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助力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启动第31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的筹备工作,提升自贡灯会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是优化出入口通道。海关设立文化产品出口“绿色通道”,开展一对一商品归类指导,优先受理原产地签证等业务;加强与防城港、钦州、磨憨等口岸海关的联系配合,助力货物快速通关。聚焦文化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开展一对一“需求-培育-帮扶-规范-认证”全链条服务,对有AEO认证意向的企业进行培育。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7月16日
(联系人:张荣蓉,联系电话:028-8675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