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传承保护 促进我省乡村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782号)收悉。经我厅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尊重原乡建筑,注重个性化,提升乡村民宿核心竞争力”的建议
一是强化传统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我省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保护体系,探索传统建筑活化利用模式,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出台了《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对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等建筑保护修缮工作进行了明确,同时鼓励合理开发利用传统村落内的历史文化资源。支持10个省级集中连片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建设,指导地方在“保护第一”的基础上,推进村落内传统民居建筑保护修缮、产业融合发展,拓展闲置传统建筑资源功能,补齐村落基础设施短板,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相适应。完成《四川省传统民居保护修缮技术研究》等课题研究,加快推进《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体系规划》编制,梳理全省传统建筑类型,为传统建筑保护修缮提供技术指导。以乡村建设工匠培育为抓手,鼓励地方建设涵盖培训、体验、展示等于一体的传统建筑工匠试点培育基地,搭建学习技能平台,提升传统建筑保护修缮水平。联合省文物局开展了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行动,对全省城乡范围内有保护价值尚未纳入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建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损毁严重的进行抢救性保护,并鼓励各地进一步拓展历史建筑及周边古树名木综合功能,引入众创空间、文化创意、民宿客栈等新业态。目前全省现有1165个四川传统村落,其中396个为中国传统村落,涉及川西民居、羌族碉楼等多种传统民居建筑,乡村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二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我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支持各地依托田园风光、绿水青山、村落建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等特色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民宿经济、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开发“春观花”“夏纳凉”“秋采摘”“冬农趣”系列精品旅游线路推介活动,丰富乡村旅游内容。近年来,我省乡村旅游蓬勃发展,相关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得到大幅提升,作为乡村旅游重要载体的乡村民宿发展势头不减,大量乡村民宿涌现。三是坚持打造特色化精品民宿。在发展乡村旅游民宿时,坚持品质优先,指导各市(州)发展民宿要充分尊重原乡建筑和传统文化,创新建造技艺,遵循生态低碳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质量监管,持续提升乡村民宿安全保障能力。鼓励发展民宿集群,突出特色化、民族化,规避盲目复制,培育出一大批各具特色的精品民宿集群。四是开展民宿等级评定。为引导我省旅游住宿业,特别是等级旅游民宿高质量健康发展,我省积极开展旅游民宿评定工作,着力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服务一流、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天府旅游名宿。自旅游民宿评定3年以来,坚持用常态长效来组织标准化评定。目前已完成3批次天府旅游名宿创建和3批次全国等级旅游民宿评定,正在组织开展第四批评定工作。截止目前全省共有28家天府旅游名宿,分布于全省17个市(州),并成功创建10家全国甲、乙级民宿(甲级、乙级各5家),有效提升我省民宿核心竞争力。五是开展乡村旅游人才培训。今年8月,我厅组织召开全省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暨省星评委星评员培训会,推动我省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标准化管理、促进调结构补短板。近年来,我省多次举办“直播天府”乡村旅游网络达人短视频/直播运营进阶训练活动,全省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参与,仅今年2期培训就超2300人参加,并取得较好反响,为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二、关于“尊重原住村民,提升改造不搞‘腾空’,守住‘乡愁记忆’”的建议
在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上,我省大力倡导低碳环保、朴实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挖掘乡村多元价值,积极引导农户将合法拥有的房屋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发展民宿经济增加收入。《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中明确了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等建筑保护修缮,同时鼓励合理开发利用传统村落内的历史文化资源。即将出台的《四川省支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鼓励利用农村闲置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乡村旅游接待设施,在盘活改造利用闲置房产发展民宿时,尽可能保持乡村传统风貌,防止大拆大建,鼓励保留原住村民不搞腾空式改造,同时鼓励和带动原住村民发展民宿等乡村旅游接待服务。
三、关于“尊重传统文化,传承‘乡风民俗’,体现‘乡音乡情’”的建议
乡风民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我省在非遗保护与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修订了《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绵阳市历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等;印发《四川省加强石窟寺联合保护工作方案》《四川省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联合保护工作方案》《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大力提升我省石窟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水平。二是加大非遗保护与利用。认定一批乡村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建设一批非遗大师工作室。推动“川工蜀艺”非遗品牌体系建设,培育一批乡村非遗品牌,推出一批乡村非遗产品。举办四川非遗购物节、四川非遗年货购物节等线上线下展销活动,加大对乡村非遗产品的宣传展示。深化非遗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发掘乡村传统民俗、节庆和农事节气,培育地方特色非遗活动品牌。推出一批非遗体验基地、非遗特色民宿和非遗研学基地。认定建设一批非遗特色村镇、街区。举办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群研修培训,提升乡村非遗传承人传承实践能力,有效提升我省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大对乡村旅游建设指导,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深度融合民族地区特色历史文化,挖掘塑造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民宿经济、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强化非遗保护传承与利用,推进乡村旅游人才培训,提升我省乡村旅游品质与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四川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函。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9月10日
(联系人:张波,联系电话:028-8670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