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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回复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92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3-10-19   作者:川文旅议复〔2023〕38号   【字体:

杨丽代表:

您在人大第一次会议所提《夯实助企纾困措施凝聚文旅产业力量》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并商省税务局、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现将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满足群众美好文化生活需求工作,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有力有序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助力文旅企业渡过难关。省政府制定出台《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对住宿餐饮、旅游、文化娱乐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为扶持包括文化旅游行业渡过难关,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我省在授权范围内也制定相关税费支持政策。例如,把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文化旅游产业纳入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中。2022年,省直联合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推出专项政策7条,旅游普惠性政策12条。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纾困的若干措施》,推出11条措施聚焦财政支持、金融支持和优化政务服务,安排近4000万元对文旅企业进行纾困补助。积极推进旅行社暂退质保金工作,将符合条件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100%,为1227家旅行社办理暂退(缓交)质保金3.58亿元。

二是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2019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提出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域旅游发展决策部署,陆续出台《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四川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我省全域旅游发展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截止2022年,两批次认定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8家,4批次认定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71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规模和数量排名全国第一。

三是持续优化市场环境。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发布“五不准”要求,通过分类实施精准防控,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现象,高效助力文旅市场恢复发展,大力提振文旅市场信心。鼓励各地剧院与场馆采取项目引进、票房分成等方式,创新手段,协同联动,现有国有文化场馆和文化产业基地都处于较为活跃的经营状态。建设“时代光影拍在四川”线上服务平台、完善配套影视服务体系。依托省影视发展联合会及其专委会,与成都影视硅谷、四川影视文创城、大英影视基地等携手共建,逐步形成“一核多极”现代高科技摄影机建设布局,为来川剧组提供丰富场景选择和优质合作资源。

四是引导激活民间文化艺术。持续实施《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每年安排3亿元财政预算资金用于扶持重大文艺项目和数励文艺精品创作,有力促进全省文艺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出品牌。成功举办全国优秀舞剧邀请展演、“蜀风艺韵贺新春”优秀文艺作品展播、四川省第二届“剧美天府”优秀剧目展演季等活动,支持行业机构、文艺院团、优秀作品巡演展演,让精品文艺全民共享。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从2019年起,省级财政持续支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398个、资金1.334 亿元,组织专业文化院团等团队进院校、进社区、进乡镇,充分激活民间文化艺术力量,引领构建文化艺术品民间集散地。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关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巴蜀文明基因,把握后疫情时代特点,加强政策扶持,强化要素保障,壮大市场主体,不断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奋力建设多维度文化旅游经济圈,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让四川文旅名扬天下、享誉全球。

感谢您对我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7月20日

(联系人:马  灏,联系电话:1820030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