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发局、市场监管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部署,不断优化川渝文化旅游发展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文化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推动实现文化执法“异地同标” “同类同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两地执法实践,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制定《川渝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免罚清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川渝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免罚清单(第一批)实施说明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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