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1510000MB1998968M2025A0002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2025-01-13
  • 发布日期: 2025-01-14
  • 文号: 川文旅发〔2025〕5号
  • 有效性: 有效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传承团体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文化和旅游厅于2024年8月启动了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团体)认定工作。根据《四川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经各地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2025年第1次厅务会议审核,确定第八批369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5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团体,现予以公布。

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性传承人(团体)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核心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重要承载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体力量的代表性人物。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加强代表性传承人(团体)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团体)开展传承、传播等活动,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团体)技艺水平和实践能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助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团体)名单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月13日

(联系人:张晓宇,联系电话:028-86703719)

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传承团体名单的通知

关联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