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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10000MB1998968M2024A0004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2024-04-07
  • 发布日期: 2024-04-09
  • 文号: 川文旅办发〔2024〕7号
  • 有效性: 有效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艺术家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省文物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艺术家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办人发〔2024〕45号)要求,经研究,在全省文旅系统开展优秀专家艺术家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 优秀专家:全省从事文化和旅游研究、艺术管理、技术保障、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经营管理、文化和旅游规划、旅游新业态以及创意设计等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 优秀艺术家:全省在文化艺术领域(包括美术、戏剧、曲艺、音乐、舞蹈、杂技等专业)从事艺术表演和艺术创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评选表彰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推荐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含)以上的个人。严格控制县处级或相当于县处级(含)人选,如涉及相关人选,需就推荐人选作出特殊说明。历年来已获得“文化部优秀专家”称号或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人才项目的,不参加推荐评选。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在省内从事文化和旅游领域相关工作。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爱国奉献精神。 

(三)专业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在文化和旅游领域有代表性作品、成果或重要业绩,在全国同行中出类拔萃,享有较高声望。 

(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优良,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2月31日后出生),对个别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2月31日后出生)。 

(六)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具有高级职称。对个别急需紧缺人才,在职称方面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推荐名额

各市(州)文旅部门、省文物局、厅直单位等部门,每个单位原则上仅推荐1名优秀专家或优秀艺术家。

四、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自下而上、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为: 

(一)民主推荐。推荐人选需由推荐单位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所在单位公示、集体研究决定的基础上产生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非企业负责人(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对企业负责人还须征求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对非国有企业负责人,增加征求统战部门、工商联部门意见。其中,公安部门意见由推荐对象工作地(或户籍地)公安部门单独出具,不在《征求意见表》内体现。

推荐人选须在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内容包括拟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省级初评。文化和旅游厅对各地区、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并经厅党组研究确定后,报送文化和旅游部推荐人选。

(三)形式审查。文化和旅游部对各地报送的推荐材料开展形式审查,重点审查各单位推荐程序是否合规、是否超额报送、人选是否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是否超龄等,并将审查结果反馈推荐单位。 

(四)省级征求意见及公示。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反馈情况,对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审查人员征求省公安厅等部门意见后,在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正式推荐意见报送文化和旅游部。 

(五)组织终评。文化和旅游部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表彰人选。文化和旅游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表彰人选。 

(六)公示和公布。文化和旅游部对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向通过公示的人员授予“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文化和旅游部优秀艺术家”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工作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二)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人选具有政治性、代表性和时代性。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确保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三)切实维护表彰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各级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严肃推荐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对于伪造、隐瞒身份和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 

(四)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六、材料报送 

各地各单位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1份、《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1份、《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艺术家推荐表》(附件2)一式3份,均用A4正反面打印,不装订,表格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简洁美观。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单位)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材料审核情况、推荐过程、集体研究情况、征求有关部门(含公安部门)意见情况、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前将推荐材料纸质件报送至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推荐人选汇总表》、《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艺术家推荐表》WORD文档及推荐工作报告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唐广磊、张小花;

电话:028-86702905、028-86702879;

邮箱:wltrsc2905@163.com;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邮编:610021。

特此通知。 

附件1-3下载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7日

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艺术家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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