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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旅游名县考核评分细则(修订)》《天府旅游命名县提升建设考评细则》解读

信息来源:   作者:规划指导处   发布时间:2021-05-06

一、背景与依据

2020年9月22日,省委常委会第151次会议决定事项(十一届〔2020〕143号通知)关于“在统筹考虑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总体布局的同时,就成都市辖区单列评选指标、进一步完善评选体系和考核办法事宜进行研究,在命名第三批天府旅游名县时施行”有关精神。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天府旅游名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全省文旅发展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天府旅游名县评选条件、指标设置、评分权重等进行优化并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审后组织实施”最新要求。

二、《天府旅游名县考核评分细则(修订)》修订主要内容

主要对《命名县考核认定评分细则》(细则二)中有关指标内容与分值进行适当调整、明确与完善,共涉及4个方面21项指标。

(一)调整综合效益指标

1、适当降低1.1.3入境过夜游客人次指标分值(由1分调为0.5分)。

2、调高1.1.1旅游总收入最低指标,由40亿元(三州三县民族地区20亿元)调为50亿元(30亿元)。

3、新设1.1.6项总床位数考核指标(分值为0.5分)。

修改理由:考虑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预计未来较长时间入境游发展缓慢。川委办〔2019〕9号文件要求到2023年所有命名县旅游总收入均达到100亿元。此外,总床位数是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的重要支撑,可衡量一个地方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其数据由国家统计平台提供,便于考核。

(二)增补“天府旅游名牌”等涉旅品牌

1、将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名宿、名导、名品和美食等系列“天府旅游名牌”,分别纳入2.2特色自然、2.3特色人文、2.5特色新业态、2.6特色城镇与街区、2.7乡村旅游、3.2特色住宿、3.3特色美食、3.4特色商品等相应考核指标中。

2、增补相关部门品牌(包括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草原公园、气象公园、中国天然氧吧、国家一级博物馆、非遗扶贫工坊、休闲农业重点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等),分别纳入2.2特色自然、2.3特色人文、2.5特色新业态、2.7乡村旅游、3.8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等相应考核指标中。

修改理由:鼓励各地积极创建“天府旅游名牌”以及各类涉旅品牌,推动新业态培育。

(三)明确完善部分指标

1、突出度假旅游指标。调高2.4精品景区指标中度假旅游分值(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别由1分、0.4分调高到1.2分、0.6分)。新增市(州)级旅游度假区考核指标(每1个得0.2分)。

2、强化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引领。对2.2特色自然中“滑雪、游船等参与性、体验性强的项目”明确“必须是单体项目,实际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年接待游客不少于5万人次”;对3.6中文化和旅游龙头企业明确“文旅为主营产业,其经营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

3、规定了低等级品牌累计得分上限,如:2星级旅游饭店、丙级旅游民宿每个加0.05分,此项累计不超过0.1分。

4、增加了惩罚性扣分项。将2.4精品景区、2.5旅游新业态、4.2.2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中缺陷性扣分和惩罚性扣分区分开来,并增加特色住宿(3.2)、特色美食(3.3)、特色商品(3.4)惩罚性扣分项。

5、在2.8特色重大活动中,新增指标:“近三年,承接国家(省)级涉文旅培训、节会、展赛等活动,分别加0.2分、0.1分,累计不超过0.2分”。

6、在4.6人才培养指标中,新增文旅志愿者队伍建设、乡村能人和非遗传人培养等考核指标内容。

7、将4.7“旅游安全”改为“旅游秩序与安全”,新增旅游秩序指标(包括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投诉处理、文明旅游宣传等内容)。

8、在特色住宿(3.2)、特色美食(3.3)中,新增了国内外主流在线旅行社平台(美团、携程等)游客评价指标。

9、删除了资源普查等阶段性工作指标。

修改理由:根据我省旅游发展新要求,鼓励各地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创建高等级品牌,促进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坚持日常管理与创建工作相结合,引导各地加强平时旅游市场管理。统一标准,客观量化评审,避免主观评价。鼓励承接涉文旅培训、会议等活动,引导各地加强人才培养,加强文旅市场日常管理,关注网上在线平台游客评价。

(四)规范有关指标内容表述

1、将2.8特色重大活动中“如国际田径联合会铜标及以上等级的马拉松赛事”内容,修改为“世界田联白金精英标牌赛事及以上等级的马拉松赛事或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总局相关单项运动协会主办的国际性体育赛事”。

2、将4.2.1旅游厕所中“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线路沿线.....等旅游活动场所须有为旅游者服务的公共厕所(含移动式),旅游公路沿线车程30分钟内须设置有旅游厕所,数量充足,位置合理”内容,修改为“主要游客集中场所步行10分钟、旅游公路沿线车程30分钟内须设置旅游厕所或市政公厕。主要游客集中场所对外服务临街单位厕所至少有3处免费向游客开放”。

3、将4.2.2旅游厕所中“无蚊蝇、无异味、无秽物(地面或池面)”内容,修改为“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

4、将“深度贫困地区”修改为“三州三县民族地区”等。

修改理由:根据省直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

三、新制定《天府旅游命名县提升建设考评细则》情况

为科学、量化考评命名县近一年来提升建设成效,新制定的《天府旅游命名县提升建设考评细则》,总计100分,其中基础指标考核40分,第三方评估60分(其中现场暗访30分、大数据评估30分)。

(一)考评内容。重点考评命名县近一年来在综合效益、品牌建设、产业发展、服务环境4个方面取得的新成效。

综合效益:重点考核县域旅游总收入、接待游客人次、总床位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增量及同比增长,以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做法。

品牌建设:重点考核在人文自然、精品景区、旅游新业态、县域旅游、天府旅游系列品牌等方面建设所取得的新成果。

产业发展:重点考核在重大项目、文化和旅游企业、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特色体验项目、特色重大活动等方面所取得的新成效。

服务环境:重点考核在旅游交通、旅游厕所、智慧旅游、人才培养、旅游秩序与安全等方面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规范建设达标情况。

(二)考评方式。每年组织一次,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暗访、大数据评估等方式相结合。

资料评审:对命名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照《考评细则》基础指标考核内容逐项评分。

现场暗访:重点对命名县县域旅游环境、旅游交通、餐饮、住宿、景区服务等游客重点关注的县域旅游服务质量、市场秩序、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暗访检查。

大数据评估:基于通信运营商、银联及公安等大数据,重点对各命名县近一年来“游客总人次、省外和境外游客占比、游客平均停留天数、游客消费、目的地热度、游客点评”等6项指标进行评估。

四、创新亮点

(一)突出量化考核。按照科学、量化、可操作原则,对《天府旅游名县考核评分细则》(细则二)中有关指标内容与分值进行适当调整、明确与完善,新制定《天府旅游命名县提升建设考评细则》,注重量化考核,强化第三方评估,减少主观评价,为科学开展天府旅游名县评选和命名县提升建设考评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突出特色发展。通过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积极引导各地依托当地自然禀赋和文化元素等特色旅游资源,推进县域旅游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培育旅游新业态,不断增强县域旅游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突出融合发展。通过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积极引导各地将天府旅游名县建设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等结合起来,推进旅游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突出优质发展。积极引导各地将天府旅游名县建设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注重日常监管,重视人才培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旅游治理法治化,实现全民共建共治共享,构建县域旅游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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