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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基金2020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项目申报问题解读

信息来源:艺术处   作者: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24

四川艺术基金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有序开展。结合此前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根据集中反馈问题(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项目类),现解读如下。

一、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的申报主体有无户籍要求?

四川艺术基金对青年创作人才培养的申报主体无户籍要求,但须在四川工作,提供在四川一年的社保证明(未满一年社保的不能申报)同时,申报者为四川户籍,但不能提供在四川一年社保证明的申报主体也不能申报。

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推荐单位可否是机关单位?

为体现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单位性质为机关法人的机构、单位不能作为推荐单位申报四川艺术基金项目。

机关单位的申报者,可依托其他符合要求的推荐单位进行申报,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承担监管责任,申报项目立项后,推荐单位应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资助经费必须直接用于所申请的项目实施,不得挤占或挪作其他用途。

四川艺术基金对申报者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推荐单位或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者提供的往年作品若不是独立创作完成,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申报者提供的往年作品可以是合作作品,但须在作品上注明创作者排序;申报“舞台艺术表演人才”的表演视频片段,应由申报者承担主演。

四、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舞台艺术表演人才”包括哪些方面?

青年舞台艺术表演人才资助项目,主要包括戏剧表演人才(话剧、戏曲)、音乐表演人才(声乐表演、器乐表演)、舞蹈表演人才(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国标舞)、曲艺表演人才和杂技木偶皮影表演人才资助项目。获资助的青年艺术工作者应通过学习实践,在结项验收时需提供总时长不少于1小时的创作作品专场汇报演出视频。

五、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可以由几人联合申报吗?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项目要求申报者对申报项目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不能由多人联合申报。

六、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社保证明如何开具?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申报者的社保证明可在当地人社部门开具。

七、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同一申报者可以申报不同类别的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吗?

每个申报者限申报一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此外,申报指南规定,已获得过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八、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评审是侧重已有作品的水平还是侧重申报项目的策划创意?

在评审项目时,专家将会着重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申报者自身的艺术实力;二是申报项目不能流于一般化、即兴式或随意性的日常创作形态,要体现主题性,要精选创作题材,要有一定的难度和规模,要有完整的实施方案。项目的策划创意,既要遵循艺术规律又要注重创新性,要善于把握时代主题,捕捉新发展、新变化、新气象,体现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的敏锐性。因此,申报者须提交能够反映本人艺术水平的有代表性的作品。

九、如何界定重大历史革命题材或较多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

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和较多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具有严肃性和突出的社会价值,社会影响面大,群众关注度高。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项目也会涉及到这一主题内容,对此要特别慎重,严格把关,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供市级文旅或宣传主管部门的审读意见。

十、审读意见如何开具?

申报者将申报项目的故事大纲、策划创意、音乐小样、美术草稿等资料由推荐单位审读盖章后报送当地文旅局或宣传部,由当地文旅或宣传主管部门对内容进行审读后开具。推荐单位是省直单位的由本单位党组织开具。

十一、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经费管理和使用要求?

四川艺术基金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项目采取资助资金拨付给推荐单位,由申报者以财务报账的形式通过推荐单位使用经费。

对立项资助的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四川艺术基金分别在立项签约和结项验收两个阶段,按照50%、50%分批拨付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深入基层创作采风、资料收集、材料购置和作品录音录像、包装运输、展览演出、结集出版等与创作有关的支出;对于青年舞台艺术表演人才,还可以将资助经费用于提升表演能力水平参加的实践实训、学习交流,以及参演剧(节)目的创作、排练等费用。

结项验收时,申报者须提交经费执行情况说明和相关合同、票据、报账单复印件等材料,作为项目经费支出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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