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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四川艺术基金章程》修订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等相关规定,需要对《四川艺术基金章程》修订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效防范化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可能引发的各类社会稳定风险。现就《四川艺术基金章程》修订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委办〔2025〕12号)“扩大四川艺术基金规模,拓宽支持范围,增强扶早扶小能力”要求,经省委宣传部、财政厅、省广电局多次沟通达成共识,对四川艺术基金资金扩容和结构优化,新增电影、电视剧、舞台剧、网络视听等“重大剧本”和“种子剧本”。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拟对《四川艺术基金章程》进行修订。
二、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与意义
广泛征求、搜集相关利益群体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就本决策事项是否合法、合理、安全、可行、可控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参考意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因《四川艺术基金章程》修订受到影响的相关人员。
(二)主要事项:征求拟决策事项《四川艺术基金章程》修订对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影响,包括利益相关者对决策事项的态度、诉求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自本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提出与决策事项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二)在公示期间反馈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上标注“《四川艺术基金章程》修订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建议”字样,并附上姓名、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四川标砝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书刚
电话:028-86615166,13808198898
邮箱:88665482@qq.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猛追湾横街188号2栋24层
附件1:《四川艺术基金章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链接https://msg.tsichuan.com/msg/sol-details.html?id=1a84e370454049bda34be52682affa74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二维码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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