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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推荐旅游工程专业职称专家库专家的函

信息来源:人事处   作者:川文旅函〔2021〕480号   发布时间:2021-08-25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直各部门,省内各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

为做好四川省旅游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专家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现面向全省各单位收集旅游工程专业职称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人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专业条件。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工程专业领域工作,并取得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或正高级职称的专家。

(三)职业道德。热爱旅游事业,信誉良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四)履职要求。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履行专家义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享有国务院津贴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专家可适度放宽至65岁。具备电脑基本操作能力,能在网上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二、权利义务

专家自愿申请加入专家库,经规定程序入库后,享受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预。

(一)专家权利

1.发表意见。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预。

2.获取报酬。参加有关活动,按相关规定和标准获取劳务费。

3.申请退出。经个人申请,批准后可退出专家库。

4.其他权利。有关办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义务

1.遵守法规。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办法,开展有关活动。

2.履职尽责。积极参加有关咨询、评审评价活动,坚持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提出意见建议,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负责,并接受文化和旅游诚信管理和信用信息共享。

3.利益回避。存在有可能妨碍评审评估、活动奖励、职称评定等客观、公平、公正性的情形,专家应及时提出回避申请。

4.禁止规定。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泄露有关信息,不得泄露、剽窃、转让或非法转让、利用他人成果和有关资料。

5.其他义务。有关办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相关要求

1.专家库专家推荐人选通过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由推荐单位根据《四川省旅游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组织填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专家推荐表》、《职称评审专家库汇总表》(电子文档可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职称评审”栏下载),并于9月17日前将两个表(含电子文档)报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2.各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对《四川省旅游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厅。


附件1: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专家推荐汇总表

附件2: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专家推荐表

附件3:四川省旅游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24日

(联系人:张 叶;电话:028-86702879;邮箱:3486972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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