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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商务厅
关于公布天府旅游名品(第一批)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农业(农牧)农村局、商务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天府旅游名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27号),文化和旅游厅牵头,会同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及原则,在各市(州)推选的基础上,评选了天府旅游名品(第一批),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地要加强对天府旅游名品的宣传推广,增强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服务,保证天府旅游名品的质量和品质,切实发挥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作用。
各地要着力发展和壮大市场主体,积极引导景区和文博文化单位加大对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的研发,吸引知名企业投身天府旅游名品的开发合作,培育出更多品质高端、游客满意、社会认可的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优化旅游产品结构,促进文旅消费升级,为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商务厅
2021年9月9日
附件:天府旅游名品(第一批)名单
蜀锦•熊猫(框画)系列
蜀绣•围巾披肩系列
“乐活熊猫”•玩偶系列
绵竹年画•布艺系列
三星堆•盲盒系列
“大佛印象”•佛脚抱枕
“峨眉记忆”•灵猴玩偶
青神竹编•平面系列
荥经砂器•侧把壶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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